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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计划生育

中国的计划生育


                目录

          前言
          一、符合国情的战略决策
          二、造福于民的社会事业
          三、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
          四、赢得人民的共识
          五、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的需要
          六、在改革和发展中走向完善
          七、保障人权的正确选择
            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八月·北京

前言



  人口过快增长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时间每过一分钟,地球人口净增160人。联合国人口基金为此向国际社会敲响警钟:如不立即采取坚决行动控制人口,保持消费与发展的平衡,世界人口在下世纪中叶将达到125亿,人类也将无法得到持续发展。
  人口问题在全球范围出现,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严重挑战。象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的挑战不仅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中国是怎样迎接这一挑战的?中国为什么要作出计划生育的战略决策?在进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采取什么政策和措施?效果又如何?我们将对此作出介绍和回答。

一、符合国情的战略决策



  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关系中国现代化建设兴衰成败,关系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能否相互协调和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是从国家富强、民族昌盛、人民幸福出发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民安居乐业,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迅速增长,人口再生产进入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类型。应该指出,这是当时必然会出现的现象。问题是中国也同当时的国际社会未对全球人口膨胀迅速作出反映一样,错过了在建国后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期间解决人口过快增长问题的时机。
  六十年代,中国进入了新中国建立后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从1962年至1972年,中国年平均出生人口2669万,累计出生了3亿。1969年中国人口突破了8亿。从六十年代开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鉴于这种情况,中国政府曾号召计划生育,提倡使用避孕药具。但是由于对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仍不够深刻,政府没有制定明确的人口政策,因此计划生育没有能够在全国有效地推行。
  从七十年代初开始,中国政府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人口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决定在全国城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并将人口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七十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中国的基本国情,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考虑中国国家大、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的特点,揭示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必须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在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上主要的贡献是,把人口问题放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考察和处理,明确提出中国的人口政策是带有战略性的重大政策。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中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1995年2月15日,中国总人口已达到12亿。近几年来,每年的出生人数都在2100万左右,每年净增人口1400万左右。如此庞大的人口总量和年人口增长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底子薄、耕地少、经济文化水平比较落后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中国人口过多的不利影响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许多困难,都与它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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