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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中国参与了全球性海洋科研活动,包括全球海洋污染研究与监测、热带海洋与全球大气研究(TOGA)、世界大洋环流试验(WOCE)、全球联合海洋通量研究(JGOFS)、海岸带陆海相互作用研究(LOICE)、全球海洋生态系统动力学(GLOBEC)等,为推动全球海洋科技合作作出了积极努力。1985年至1990年,中国派出3艘船、300多名海洋科技人员参加了热带西太平洋海气耦合响应试验,获得大量科学资料,为了解西太平洋“暖池区”海气耦合作用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改进全球海洋和气候预报模式,研究厄尔尼诺等现象提供了重要依据。1990年,中国参加了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PICES),并于1992年参加了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西太分委会。中国还参加了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海洋环境与海洋学研究工作组等地区性组织。中国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倡导和发起的全球海洋观测计划(GOOS),并发起组织东北亚海洋观测系统。
  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同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西班牙、俄罗斯、朝鲜、韩国、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广泛开展海洋科技合作,先后进行了长江口、黄河口、黑潮、海气相互作用、海南岛生物多样性等项合作调查和研究,取得了积极成果。仅中国和日本于1986年至1992年合作进行的黑潮调查,就进行了100多个航次的外业调查,交流科学家200多人次,为认识黑潮运动、变化规律和成因,以及西太平洋渔区资源变动等问题积累了大量资料。
  依据平等互利原则,中国积极开展地区性海洋渔业合作。在1975年中、日渔业协定的框架下,中、日两国每年都协商安排渔业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1997年中、日两国又签定了新的渔业协定,为中、日之间长期开展渔业合作奠定了基础。中国还与韩国、菲律宾等其他周边国家进行渔业谈判,讨论周边海域渔业资源开发和保护问题。
  中国还承担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培训海洋专业和综合管理人才的国际义务,并多次举办海洋方面的国际会议。1987年首次在中国北京举办了国际海洋学院海洋管理培训班。1994年10月,国际海洋学院中国中心在中国设立,到目前为止,已先后举办了3次培训班,为19个发展中国家培训了海洋专业和海洋管理人才50多人次。1996年在中国举办了第24届世界海洋和平大会,发表了北京宣言,取得了积极成果。
  中国为发展海洋事业,开发和保护海洋作出了积极努力。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和经济力量有限,使得中国的海洋开发与保护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中国的海洋科学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海洋开发技术装备比较落后,许多海洋开发领域尚处在粗放型阶段,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带来了很大压力。中国已经把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列入跨世纪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把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基本战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以及国民海洋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的海洋事业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一道,为促进人类开发和保护海洋事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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