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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对外交往中,我们始终贯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国际环境这条主线,生动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全面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深刻论述我国的和平发展道路,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务实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全面发展。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方式,就台湾、西藏等关系国家核心利益的问题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增进外国议会、政府和议员、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深化了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

  五年来,常委会还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协议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74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于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

  五年来,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涉及6个方面的13个配套工作文件,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勤政廉洁,常委会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四是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结合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组织30次专题讲座,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五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改进会议报道工作,办好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杂志和“人大说法”栏目,开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视频直播系统,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特点和优势,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方式、加强协调配合,为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机关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地方各级人大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仍有一些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的重要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待修改完善;与法律相配套的部分法规需要抓紧制定或完善;有的立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还不够深入;立法工作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改进;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有待加强。虽然监督实效有明显增强,但有的监督工作重点还不够突出,有的专项工作报告还流于形式。虽然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有所提高,但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光辉历程,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回顾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鲜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只能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找到的正确道路。这就是在政权制度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党制度上,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条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很重要一条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不是“三权鼎立”,也不是“两院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国家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要尽职尽责,但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人大工作,无论是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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