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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遵守会议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修改和完善了《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秘书处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使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各专门委员会也制订或修改了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对本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责、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等作了规定。
  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领导,它的工作具有经常性和专门性的特点。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于常委会完成立法、监督等任务至关重要。去年,常委会两次召开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等问题,推动了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开展。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协助常委会行使职权,在研究、审议、拟订法律议案和其他议案,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有关部门汇报,进行专题调查以及开展外事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常委会重视加强机关建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多次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对机关建设提出要求。一年来,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宪法和法律,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努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年来,常委会在全体代表和地方人大的支持下,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起色,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点,主要是:立法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监督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还不够有力;常委会自身建设,也还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要求。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1994年,是我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一年。常委会要继续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随时注意了解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了解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顺利进行的各种情况,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有效地监督法律的实施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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