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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此外,常委会不听取了关于李先念主席、赵紫阳总理出访欧亚美一些国家的报告,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关于1985年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工作的报告。委员们认为,一年来我国外交工作又取得了显著成绩,证明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正确的、成功的。常委会还通过批准或加入《国际电信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和有关麻醉品、精神药物等五个国际公约,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这对发展对外关系是重要的。
  四、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
  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和代表团共提出一百二十八件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三十三件交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余九十五件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民族、法律、财经、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提交审议的三十三件议案,在调查研究和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逐件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已经常委会批准。这些议案中有二十一件是立法方面的建议,多数得到采纳。如渔业法已经颁布;义务教育法草案已经提请这次大会审议;公司法、国家公路法、电业法、农药管理法、职工劳动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有关部门正在拟订中。有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条件尚不成熟,待积累和总结经验后再作研究。其余十二件属于财政经济和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也已提出了解决意见。上述三十三件议案,经常委会审议决定,不列入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程,由有关部门进一步具体处理、落实。作为建议处理的九十五件议案,大部分属于经济、文教、科技、卫生等方面的具体建议,如兴建铁路、港口、机场、水利设施、学校、科技馆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根据国家财力、物力以及其他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平衡,统盘考虑。有的已列入“七五”计划;有的目前尚难解决;还有一些是地方性的建设项目,可由地方安排解决。这些议案的处理意见已书面答复了有关代表或代表团,并向常委会作了报告。
  在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有五十九名委员分别联名提出关于把加强师范教育列为“七五”计划的专项、拨出专款以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等两项议案。国家计委、财政部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报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两次审议了对议案的处理意见,决定由财经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征求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意见,向提出议案的委员作了说明,委员们对这样认真处理表示满意。
  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还提出了二千八百三十二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体制改革、教育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其数量超过了前两次会议。许多承办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逐件进行研究,凡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推不拖,积极争取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也作出了负责的答复。截至今年1月中旬,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处理完毕。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占26%,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占55%。其余的建议,需待条件具备后逐步解决,或供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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