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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小所市场准入提高小所执业质量--财政部会计司解读《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

  注:以收入1000万元划界只是一个大致的划分标准。由该表可以看出,就全国而言,同属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范畴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实上在收入规模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图2: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分布图(略)

  (三)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和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显著差距
  通过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较(见表3)可知,内地“四大”占行业约32.28%的收入,剩余206家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占行业约44.05%的收入,在数量上占97%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只占行业23.7%的收入。且在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收入规模也不平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为275家,仅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总数(6682)的4%,其收入却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约26%。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超过50%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在50万元以下,其平均收入仅为17.4万元。
  表3: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分布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比较表

  事务所类型

  年收入规模(万元)

  事务所数量

  事务所总收入(万元)

  事务所年平均收入(万元)

  四大

  190000以上

  4

  913042

  228260.05

  前210家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除四大)

  1000-90000

  206

  1246082

  6048.9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500-1000

  275

  175756

  639.1

  300-500

  374

  144758

  387.1

  100-300

  1460

  203440

  139.3

  50-100

  1221

  87448

  71.6

  50以下

  3352

  58253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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