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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0年7月)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之际,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颁布教育规划纲要?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随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面对国际竞争、国内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制定实施国家教育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

  2. 研究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教育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总体部署,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握七条原则:一是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二是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紧紧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有力抵制西方不良思潮的侵袭和国内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是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做法,努力把握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整体考虑、超前部署,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四是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规划纲要的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体现雪中送炭。五是坚持立足基本国情,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全面需要,充分考虑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差别大、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六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改革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支持和鼓励各地各校进行探索和试验,努力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七是坚持依法治教,体现教育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注意与科技、人才等中长期规划纲要相协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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