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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1993年3月—1998年3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机构名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3)
主要职能:从事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

1998年3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机构名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
主要职能:是国务院的咨询研究机构,在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地区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2、研究国民经济的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投资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向,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技术选择、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4、研究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外贸易政策以及利用外资政策,提出对策建议;研究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及其经验教训,为我国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5、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政策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政策;
  6、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以及与有关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供涉外参考资料和政策建议;
  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变化:其职能作了如下调整:
  1、强化的职能:加强对人口、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教育、生态与环境、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等社会问题的研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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