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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制定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对基层检察长进行了轮训,商地方党委对少数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加大了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坚持示范建设与重点帮促相结合,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200个先进基层检察院,与中央新闻媒体联合组织评选出首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确定重点帮促院227个,建立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领导确定工作联系点530个。坚持东西部地区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继续选派优秀检察官到西部地区巡回授课,进一步加强援藏工作。与团中央联合选派首批300多名大学本科毕业的青年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工作。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办案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为基层检察院增补编制,缓解了部分地区人员紧张的状况。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差距,有的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查办职务犯罪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仍然薄弱。二是少数干警执法思想不端正,缺乏职业道德,有的执法作风简单粗暴,对群众态度冷漠,有的甚至执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个别省级检察长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三是有的不严格依照程序办案,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违反规定扣押冻结款物,甚至越权插手经济纠纷。四是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难以招录和留住人才,检察官断层的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实际困难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负有领导责任,我们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不懈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做好2005年的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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