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从1978年5月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以后的两年多来,复查纠正冤假错案一直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各地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艰巨的斗争,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我现在就这项工作向大会作一个简要的汇报,请各位代表审议指正。
  “文化革命”期间全国共判处了刑事案件120余万件,截至今年六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复查了113万多件(其中,反革命案件27万多件,普通刑事案件86万多件)。从中改判纠正了冤假错案25万1千多件,涉及当事人26万7千多人(其中,反革命案件17万5千多件、18万4千多人,普通刑事案件7万6千多件、8万2千多人)。反革命案件中冤错比例约占64%,有些地区达到70%或80%;普通刑事案件中冤错比例约占9%。上述已改判纠正的反革命案件中,包括因刘少奇同志冤案受株连被判刑的案件2万6千多件,2万8千多人。
  此外,两年多来还处理了对“文化革命”前后判处的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案件29万多件。改判纠正冤假错案,使一大批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人昭雪了沉冤,重见了天日。很多案件改判后做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善后工作,妥善地解决了许多受害人的一些困难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温暖了千千万万受害人的心灵,激发了他们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他们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大量的生动的事例说明,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是对林彪、“四人帮”封建法西斯专政的有力揭露和控诉,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治愈十年浩劫给人民造成的巨大创伤,对于促进安定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搞四化,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回顾两年多复查工作的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在不断排除干扰和阻力,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中进行的。复查开始时,不少司法干部思想不解放,不敢实事求是地改判纠正冤假错案。开展真理标准的讨论以后,特别是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后,广大司法干部逐步解放了思想,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把复查工作普通地开展了起来。但是,在那股抵制、反对三中全会精神的错误思潮影响下,复查工作时常受到一些人的指责和反对。他们把复查工作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立起来,说搞复查是“右倾”,是“刮翻案风”,有的人还把社会治安出现的某些问题也归咎于复查工作。有的人对复查工作横加干涉,对明显的冤假错案顶着不纠,有的人拒绝落实受害人的善后工作,以致有些人民法院的复查工作受到了一些影响。去年12月,中共中央对善始善终地完成复查任务,再一次作了重要指示,要求我们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阻力,把复查工作进行到底,决不使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人冤沉海底。这一指示鼓舞了广大司法干警排除干扰的勇气,也明确规定了几类冤错案件改判的政策界限,从而加快了复查工作的进度,提高了复查案件的质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