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康生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人民网北京10月23日讯记者傅旭报道: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受委员会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作了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胡康生说,
婚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198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在1950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础上修订的。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
婚姻法规定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基本原则是正确的,有关夫妻、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基本可行的,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变化,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有必要总结
婚姻法的实施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对
婚姻法作出修改补充。
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
婚姻法议案和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以及法律专家研究提出
婚姻法修改建议的基础上,听取了妇联、人民法院、民政、卫生等部门和一些法律专家、人民群众对修改
婚姻法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广东、新疆等地了解情况,并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国内外规定,于今年8月提出了
婚姻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法律专家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后,现提出
婚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在现行
婚姻法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行之有效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尽量吸收进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可能作出补充规定,以更好地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胡康生就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问题作如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