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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为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繁荣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方针。去年底,国务院发出《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总结民族工作基本经验,提出了90年代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各民族的共同任务,国家要加以扶持,经济较发达地区要给予支援,民族地区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民族区域
自治法,充分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和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地区和非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全面贯彻国家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行为。西藏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藏族是中国56个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任何敌对势力制造民族分裂、搞“西藏独立”的图谋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不管国际形势如何变化,我国各族人民一定能够排除一切内外干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团结一致,为共建现代化大业而奋斗。
  各位代表!
  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更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任务都是十分艰巨的。这次大会之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都要本着狠抓实干的务实精神,进一步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有力的措施,以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积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90年代是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时期。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一道,积极促进这项事业继续发展,争取祖国统一早日实现。
  我国政府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1990年的人代会通过并颁布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布,将在澳门和内地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预计在1993年完成基本法起草工作。为保证香港和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与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强与英、葡两国政府的合作,使香港和澳门过渡时期后半段各方面的工作走上与基本法衔接的轨道。我们希望,港澳广大同胞共同为此而努力。
  经过台湾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去年两岸关系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间接贸易额已达到一个可观的水平,来大陆的台资有了较多的增加。探亲旅游以及文化、科技、学术、体育等各项交流持续深入发展,两岸间的事务性接触已在进行。台湾当局在发展两岸关系与国家统一问题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明确地表明了反对“台独”的态度,是值得欢迎的。事实证明,两岸关系总的趋势是朝着有利于和平统一的方向发展的。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两岸人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多次表示,为了早日结束两岸分裂局面,应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进行平等商谈,并吸收其他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商讨国家统一的有关事宜,只要坐下来谈,总是能够逐步找到妥善解决办法的。在统一之前,我们希望本着相互理解、互补互利的原则,开展两岸经贸合作,发展各项民间往来,多做一些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的实事。我们欢迎台湾实业界人士到大陆投资,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我们不反对台湾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经济贸易等民间往来,但坚决反对台湾当局搞所谓“弹性外交”、“双重承认”,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我们希望台湾当局顺应民心,勇开新境,放弃反共拒和、阻挠直接“三通”的立场,进一步放宽限制,使两岸关系在新的一年里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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