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五、充分认识政府机构转变管理职能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
  为了适应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的要求,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也要相应地转变。各级政府的经济部门要改变过去那种把主要精力放在订指标、批项目、分资金、分物资上面的做法,逐步转到主要搞好统筹规划、掌握政策、组织协调、提供服务、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和加强检查监督方面来。随着管理职能的变化,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检查监督机构要充实和加强,专业性管理部门要适当合并和精简。这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巩固其他各项经济改革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次重大变革。各级政府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变革的必要性和历史意义,自觉地适应这种变革,提高自己的思想和业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经济知识和专业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
研究,提高科学决策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企业的自主权,认真做好为基层服务的各项工作。必须坚决清除官僚主义的陋习,克服种种扯皮现象,少讲空话,多做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由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漏洞,这就更加要求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要提高觉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对于改革的促进作用和保证作用。
  为了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要求把更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法律成为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和调节经济的运行,是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改革的健康发展,巩固改革的胜利成果。前几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一批重要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一批必要的行政法规,今后还将抓紧各项立法工作特别是经济立法工作,力争在“七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逐步使各项经济活动都有法可依。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
相当普遍。必须强调,法律一经颁布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决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更替或注意力的转移而影响它们的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总之,“七五”期间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继续发扬积极探索、开拓前进的精神,同时在实践中深思熟虑、瞻前顾后,把工作做深做细,以保证改革的健康发展。

四、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我国第七个五年计划是动员全国人民专心致志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和平发展计划。为了这个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加快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必须继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争取一个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
  当前的国际局势依然是动荡而令人不安的。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维护和平和发展经济。
  对世界和平和各国安全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超级大国的军备竞赛和地区争夺。美苏恢复对话,重开裁军谈判,是值得欢迎的。但是,世界人民期待于美苏双方的不是“和平”、“裁军”的言词,而是采取真正有利于和平和裁军的实际行动。它们双方都应当放弃谋求军事优势,停止对其它国家的侵略和干涉。中国人民对同自身安全直接攸关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柬埔寨、阿富汗等“热点”问题,不能不尤为关切。我们一贯主张,外国军队应当全部撤出柬埔寨和阿富汗,让这些国家的人民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条件下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由于超级大国的对抗和争夺,世界战争的危险依然存在,对此应当保持必要的警惕。令人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决心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受超级大国的任意摆布,积极采取各种行动,努力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广泛的不结盟运动,是维护和平的重要力量。欧洲和日本,以及大洋洲等地区的发达国家,也是要求和平、反对战争的。全世界人民都热切地希望和平。我们深信,通过世界各国人民和各种和平力量的共同努力,世界和平是可以维护的。我们是乐观主义者。尽管道路曲折世界的前途是大有希望的。
  在过去的五年中,我国的对外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我们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世界各个地区许多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国同各国的经济、贸易、技术交往与合作日益扩大,文化交流和其他方面的往来也不断增多。我们根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设想,同英国通过谈判圆满地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把和平统一祖国大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提供了新的经验。我国在对外工作中坚持原则,注重信义,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国际地位和国际声誉越来越高,朋友越来越多。可以说,我国对外工作已经打开了新的局面,正处于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
  我国对外工作的进展,是同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卓有成效的体制改革和全面稳定发展的经济形势分不开的,也是同我们根据国际局势的客观变化及时对外交政策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分不开的。我国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第一、中国从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各国友好合作和促进共同经济繁荣,作为自己对外工作的根本目标。
  第二、中国主张世界上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富贫、强弱一律平等,坚决反对以大欺小,以富压贫,以强凌弱。各国的事应由各国人民自己去管,世界上的事应由各国协商解决,而不能由一两个超级大国说了算。中国自己决不称霸,也坚决反对来自任何方面和以任何形式出现的霸权主义。
  第三、中国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独立自主,对一切国际问题都根据其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态度和对策。中国判断是非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各国友好合作和促进世界经济繁荣。
  第四、中国决不依附于任何一个超级大国,也决不同它们任何一方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中国坚持谋求的是,中美关系在严格遵守历次中美公报所规定的原则基础上稳定发展,中苏关系在采取实际行动消除三大障碍的过程中切实改善。
  第五、中国信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努力在这个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恢复和发展正常关系,和睦相处,友好合作,而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亲疏、好恶。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相同或不同作为占领别国领土、干涉别国内政的借口。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并且认为只有铲除产生这种活动的社会根源和政治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第六、中国属于第三世界,坚持把加强和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我国对外工作的一个基本立足点。中国坚决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支持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正义斗争。中国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民族经济、谋求改善南北关系和发展南南合作的努力。中国殷切希望第三世界国家加强团结,通过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反对外部势力的插手和干涉。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