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五年,必须大力加强能源、交通等方面的重点建设,积极推进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重点建设的成败,关系现代化的前途,关系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都要支援重点建设,全体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都要为推进重点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六五”计划安排的续建和新建的大中型项目共八百九十个,其中已开工建设的投资在五亿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有九十三个。“七五”期间还将兴建一批重大项目。我们要从水电、火电和核电三个方面,加快电力工业的发展。在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和红水河流域,逐步建设一批大型水电站;在山西、内蒙古、安徽两淮、贵州六盘水等地的煤矿区,逐步建设一批大型坑口电站。为了扩大煤矿建设规模,一方面要抓紧山西和内蒙古几个大型露天煤矿的开发,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加快中小煤矿的建设。石油工业要重点加强陆上和海上的普查勘探,力争尽快探明一批新的油气田。解决能源问题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凡是新建项目都要采用节约能源的新工艺、新技术,合理利用能源。铁路建设将以增强煤炭运输能力为重点,积极改造老线,修建必要的新线。适应国内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的需要,要加强沿海港口、内河、公路和航空运输的建设,进一步改善邮电通讯设施。在着重抓好能源、交通建设的同时,要相应地进行冶金、化工、建材、电子、机械等工业的建设,积极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改造,同重点建设一样,是全面完成“六五”计划,迎接新的经济振兴的重要条件。今后五年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以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为中心,加快现有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城市的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使它们的生产技术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今后五年,必须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坚决控制人口增长。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城乡人民的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各种副食品的供应将不断改善,人民的穿着水平将继续提高。自行车、手表等一般耐用消费品可以基本上满足人民的需要,电视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将日益增多地进入城市和农村家庭。必须大力加强市场和物价的管理,继续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城镇和农村都将继续建设大批新的住宅。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与生产发展相适应,同住宅区的建设配套进行。要抓紧扩大一些大城市的供水能力和煤气供应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条件。积极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搞好环境保护。无论是推进生产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都要求继续把控制人口增长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这是我们的国策,是根本性的战略措施。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普遍提倡晚婚,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小孩,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胎生育。认真落实有效的节育措施,坚决保护女婴和生女婴的妇女。为了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要依靠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养老事业。
在执行今后五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我们要十分注意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的进一步繁荣。
我们要完满实现上述任务,特别是实现加强重点建设的任务,当前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家财力不足,资金严重分散。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二年的四年间,我国社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三十三点六,生产的发展速度不算低,而国内财政收入却下降了百分之三点三。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使它得到迅速的改变。否则重点建设就得不到财力物力的保证,八十年代打基础的任务就要落空,九十年代新的经济振兴就没有希望。国务院认为,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
第一、大力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扩大财源。
这几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效益不好,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的成本和商业的流通费用降不下来。工业企业可比产品的成本,一九八○年上升百分之零点九,一九八一年上升百分之一,一九八二年也没有降低,只这一项每年就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四、五十亿元。一九八二年亏损工业企业的亏损金额达四十二亿元,加上粮食企业、商业企业的亏损,总额达一百多亿元。这种情况如不迅速改变,必将严重影响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各部门、各地方和所有企业一定要牢固地树立提高经济效益的观念,绝不能只讲投入,不讲产出,只向国家要投资,不为国家作贡献。
我们强调要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决不能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必须成为真正有效的实际行动。不论调整也好,整顿也好,技术改造也好,体制改革也好,都必须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标。整顿企业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质量,继续抓紧进行,确保一九八五年前把现有企业认真整顿一遍。国家计划规定的降低生产成本和各种费用的要求,必须落实到每个地方、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切实保证完成;凡是完不成的企业,应按比例扣减利润留成。国家规定的税利上交任务,一切单位都必须如数上交。凡是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完不成税利上交任务的单位,原则上不得调整职工工资。企业占用流动资金,必须分别情况规定合理限额,不允许擅自超额占用。凡是有经营性亏损的企业必须限期做到扭亏为盈,否则坚决实行关停并转。一切单位和全体职工要立即动员起来,努力增产节约,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一切铺张浪费、纪律松弛、无人负责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各地方、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制定提高经济效益的奋斗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且一一落实。
第二、合理分配国民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这几年国家财力不足,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集中的财力过少,资金过于分散。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一九七八年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二下降到一九八二年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五。由于过去长时期内积累的问题很多,这几年多拿出一些钱来用于改善人民生活和增加企业自有资金是必要的,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应当有所下降,但某些措施步子迈得大了一些,再加上财政管理不严,各方面漏洞很多,以至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的幅度过大。在国家财政收入下降的同时,预算外资金却大幅度增加,由一九七八年的三百七十一亿元增加到一九八二年的六百五十亿元,四年间增长百分之七十五点二。资金的严重分散,使基本建设的总规模控制不住,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现象有所增加,消费基金的增长也难以控制,特别是滥发奖金、滥发实物和补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这种状况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国家的重点建设就上不去,经过很大努力恢复起来的正常经济秩序和比例关系有可能重新被打乱,中央重大决策和措施就不能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不能顺利地进行。
党的十二大和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都明确提出了集中资金加强重点建设和严格控制基建规模的方针,但由于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很不足,政府的措施也不够坚决有力,检查监督不严,以致这个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国务院认为,今后必须把合理分配国民收入,克服资金分散现象,适当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我们必须兼顾人民的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在发展生产、增加国民收入的基础上,要逐步使人民富起来,使企业的收入增加;同时,也要使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使国家逐步富起来。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基金的增长,必须低于企业利润和上交税金的增长,坚决制止乱发奖金的现象。农民收入的增加,必须主要靠发展生产和降低成本。目前国家负担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和其他补贴已经达到三百二十亿元,如不采取措施今后还会大幅度增加,这是国家财力无法承担的,因此必须加以控制。我们对企业不能再回到过去统收统支的老路上去。但是,在企业新增加的利润中,必须主要通过税收和规定合理的税后利润留交比例的办法,保证国家得大头。在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必须适当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确保重点建设和其他中央开支的需要。我们的国家还很穷,一定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提倡顾全大局,树立局部服从全局的观点。现在,在一些单位存在的乱摊乱挤成本、偷税漏税、截留应当上交的国家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等种种违法乱纪现象,必须加以整顿和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维护国家的利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同这类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