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这里有必要简单地谈谈大家所关心的我国内部的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问题。实际生活无可否认地表明,在我们国家里(除台湾外)由于采取了为全国绝大多数人民所拥护的正确的合理的步骤,已经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改造了小生产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经历了严峻的考验而确立了自己的稳定的统治。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富农阶级已经消灭。资本家阶级在我国的历史条件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一部分,我国政府对他们采取了正确的赎买政策,顺利地改造了资本主义工商业,作为阶级的资本家阶级也已经不再存在。经过近三十年的斗争和教育,这些阶级中间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个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翁,是社会主义的工人,社会主义的农民,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在他们中间还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是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利益。这些是我们已经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性胜利,这些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当然,我国还有反革命分子和敌特分子,还有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还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四人帮”的某些残余,没有改造好的极少数地主富农分子和其他旧剥削阶级的某些残余,也还会继续坚持反动立场,进行反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活动。并且,国内阶级斗争又同国际阶级斗争密切地联系着。所以,各种阶级敌人还将长期存在,我们还必须对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尽管他们人数很少,我们决不能够麻痹大意,放松警惕。在人民内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也还将长期存在,针对这些影响还必须进行长期的斗争和教育。我们要在实现四个现代化,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继续正确地进行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的阶级斗争,保证“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这些也都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从这两方面的基本事实出发,我们认为,我们需要采取的方针应该是:   第一,承认阶级斗争还没有结束,同时承认今后再不需要也再不应该进行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和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都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客观实际,因此也违背全国人民的心愿。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教导,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已经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已经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现在,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目前很低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到现代化水平,为此而改革我国目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那些妨碍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部分,扫除一切不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旧习惯势力,这就是我国现阶段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也就是全国人民在现阶段的中心工作。为了完成这个中心工作,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阶级斗争。但是,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目前的主要矛盾,我们进行阶级斗争应该围绕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当然,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最终是为了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我想我们在座的各位代表对于这一点是不会有疑问的。
  第二,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这两类矛盾,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无论处理哪一类矛盾,都必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法制。
  这样,我们就能够长时期地保持安定团结的革命秩序,而不致造成妨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混乱。毛泽东同志认为,除了特殊的、局部的、暂时的现象以外,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象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那样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得到解决。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个优越性,我们应该继续努力提高人民特别是青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政治觉悟,继续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
  我们必须做到这一切,也一定能够做到这一切。因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宰者,即我国人民和人民授以各项职责的绝大多数的工作人员,包括老年、中年和青年,经历了旧社会和新社会的种种变化,有了多方面的经验,知道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什么,应该怎样去实现、发展和保卫,国家的根本危险是什么,应该怎样去避免和防止。我们将不断地完善和巩固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使任何少数人没有可能以任何方式强制大多数人,而只能服从大多数人,服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十几年来的斗争已经证明,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我国现阶段的最高利益,是全国人民和全国青年的不可动摇的意志,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始终不渝地为实现、发展和保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事业而奋斗。

二、打好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个战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全面地分析了我国经济建设的现状,认为必须在前两年多经济恢复和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从今年起集中三年的时间,认真搞好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把它逐步纳入持久的按比例的高速度发展的轨道。这是我们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之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个战役,必须努力打好。
  在我国这样一个九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件非常艰巨复杂的工作,进一步打好基础是今后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在建国以后的长时期努力中,已经为工业打下了重要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在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条件下,同样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过去两年多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的收获,也比我们的预料要好得多。但是,林彪、“四人帮”十年破坏的严重后果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干净的。我们对于这一点曾经有些估计不足,工作中采取的某些步骤也不够稳妥。目前,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我国农业的增长还不能适应工业增长的需要,有时甚至难于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轻纺工业的许多重要产品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品种不多,市场供应不充分。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虽然比较快,仍然落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各个工业部门内部和相互间也有许多不协调的方面。基本建设同时进行的项目过多,以至许多工程长期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管理体制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严重地妨碍着职工、企业、地方、中央部门积极性的发挥,妨碍着劳动力、设备、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的提高。全国重点企业的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标和原材料消耗指标分别有百分之四十三和百分之五十五没有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有百分之二十四的国营工业企业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亏损。这些情况说明,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是完全必要的。
  我们讲调整,就是要针对林彪、“四人帮”长期干扰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自觉调整比例关系,使农轻重和工业各部门能够比较协调地向前发展,使积累和消费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四方面的任务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但是调整是目前国民经济全局的关键。经过三年调整,我们要努力达到下列几项主要要求:(一)要使粮食生产和其他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同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的发展比较适应。(二)在轻纺工业方面,要使它们的增长速度赶上或略高于重工业的增长速度,使主要轻纺产品的增长大体上同国内购买力的增长相适应,并大量增加出口。(三)要经过努力增产和厉行节约,使目前燃料动力和交通运输的紧张局面有所缓和。冶金、机械、化工等重工业部门,要在增加生产的同时,着重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四)基本建设要坚决缩短战线,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五)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要使全国农民从集体分得的平均收入和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继续有所提高。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