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1)

  第二,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2008年国务院制订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9年,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2010年,针对群体性停工事件增多的矛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企业裁减人员规定》、 《劳务派遣规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等配套规章。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山西、吉林等省颁布了劳动合同条例;上海、海南、天津、黑龙江、安徽、浙江、福建、甘肃等省(市)制定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方面的条例,辽宁省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规定》;江苏省制定了工资支付条例;天津、河南、湖北、贵州、青海、浙江、吉林、宁夏等省(区、市)制定或修订了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权利保障方面的条例;青海、黑龙江、内蒙古、天津等省(区、市)制定或修订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修订了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一些有立法权的市也制定或修订了劳动合同法配套办法。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还把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职工劳动合同法培训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地方民生建设指标体系。
  第三,针对薄弱环节集中抓好特定时期和特定群体的合同签订。从2009年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在农民工春节后集中返城务工时期,在全国开展“春暖行动”,重点提高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2010年,上述单位又联合开展了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江苏等省在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街道、社区、楼宇和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劳动用工指导手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以及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资料。河南省发布针对建筑、采掘、制造行业及非全日制用工的简易合同文本,将中小企业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这些措施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效维护了这些行业与小企业劳动者的权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