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积极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措施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对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措施。为保护生猪和奶业发展,专门下发了指导意见,并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预案。2008年,中央财政对畜牧业的投入130多亿元,是2006年的4.3倍。主要投资方向:一是直接补贴。建立了奶牛和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祖代蛋鸡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冻猪肉储备制度,共补贴资金70多亿元。二是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生猪、奶牛、蛋鸡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促进畜牧业饲养方式转变。三是改善畜牧业发展条件。加强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支持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四是推进退耕还草和天然草场保护工程,积极探索发展草原畜牧业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内蒙古自治区在国家支持下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各地也加大了对畜牧业的财政支持。如,2008年四川省投入畜牧业专项资金25.8亿元,是2006年的3倍。河南省自2006年以来,落实配套资金10亿元、畜禽养殖规模化改造资金4.4亿元。
  (三)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按照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加强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在产前环节,主要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使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在产中环节,推行牲畜标识管理制度,吉林等地外销牲畜挂标率达到100%;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备案制度,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对养殖环节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在产后环节,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加大对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磺胺类等兽药残留抽检力度,扩大检测覆盖面,提高监测密度和频次。同时,在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检测中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务院及时制定出台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部门和各地大力整顿奶业秩序,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加大了乳品质量监测,取缔不合格流动奶站。目前河北省11个设区市都建立了畜产品质检中心,49个畜牧大县建立了区域质检站。石家庄市415家奶站实现全封闭管道式机械化挤奶,乳品企业均派驻质检员。据近期监测数据,生鲜乳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