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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检查中,我们按照上述两个目的要求,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检查常委会所提各项建议的落实情况和检查“十一五”规划环保目标的落实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5月22日,检查组听取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的汇报。之后,分成五个小组,赴四川、湖北、山西、北京、陕西等五省(市)进行检查,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和我分别参加了检查组的工作。检查期间,分别听取了五省(市)及其所属部分市、县地方政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情况。与此同时,委托天津、辽宁、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广东、重庆、甘肃、宁夏等10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地区进行检查。中华环保世纪行配合这次执法检查,对过去三年常委会检查过的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了跟踪采访和报道。通过这些工作,检查组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二、环境保护法律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污染治理进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五”期间,全社会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累计达到8394亿元,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1100亿元,支持建设了一批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工程项目。在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减缓,部分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十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的两个主要指标没有完成。一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十五”计划要求削减10%,实际上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度上升,2005年排放量达到 2549万吨,比2000年增加了27%。二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十五”计划要求削减10%,2005年实际排放1414万吨,只比2000年减少了2%,但比2004年又增加5%,出现了明显的反弹趋势。
  这次执法检查是针对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等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的。
  (一)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得到加强。2005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7.7亿吨,比2000年增加了105%;处置量达到3.1亿吨,比2000年增加了242%;排放量1654万吨,比2000年减少了4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56.1%,比2000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但是,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工作进展迟缓,产生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堆存量越来越多。2005年产生量达到13.4亿吨,比2000年增加了64%。全国固体废物堆存量累积已近80亿吨,占用和损毁土地 200万亩以上,对土壤和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
  铬渣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启动。铬渣是一种有毒有害的工业废物,2003年常委会执法检查时就指出了它的严重危害性,特别是不少铬渣堆放在三峡库区和黄河、湘江沿岸等环境敏感区域,直接威胁到水源地的安全。之后,我们又多次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有关方面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2005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了《铬渣综合整治方案》,共安排治理项目43个,计划处置量410万吨。截止目前,已批复的项目有7个,其中开工的5个,重庆、青岛两个项目相继投入运行,还有14个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但已经处置的铬渣只有17.3万吨,仅占计划处置总量的4%。据我们检查和有关部门反映,实际需要处置的铬渣远不止410万吨,因为这个数字是企业在不了解有关部门调查意图的情况下,怕受到处罚而人为少报的数字。当知道国家准备拿出资金支持地方治理时,就纷纷要求重新补报,说以前少报了,不补报可就亏了。例如,有个地方前次上报的铬渣堆存量只有3000吨,后来说清意图,经过查实,重新补报的堆存量超过10万吨。据现在的估计,全国铬渣堆存量可能超过500万吨。由此可以看出,排污单位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及其污染情况虚报瞒报的现象还是相当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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