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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由于政策不配套,一方面生产企业超能力生产和乱开滥采,资源回采率低,浪费和破坏严重;另一方面用能单位缺乏节能积极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使用,因投入高收益低而缺乏市场竞争力。
  (三)结构不合理。一是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在工业内部结构中,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过高。目前,我国工业能耗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的70%左右,其中钢铁、建材、化工、石油加工及炼焦、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占到了工业总能耗的69%。同时,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小企业多,技术水平不高,增加了能源消耗。2005年,我国具有炼铁、炼钢生产能力的钢铁企业871家,平均每家企业粗钢产量约40万吨,18家产能500万吨以上的企业,产量仅占全国粗钢产量的46%。而2004年,日本4家钢铁企业的产量就占其粗钢产量的73%,俄罗斯5家企业产量占79%,韩国2家企业产量占82%。二是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不可再生能源在生产和消费总量中分别占92.1%和92.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比例偏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力很大,风能可供利用的装机容量约10亿千瓦 (目前只开发了0.13%);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年日照时间在2200小时以上;每年可用于能源使用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约1.5亿吨标准煤;林业剩余物资源量约2亿吨标准煤;油料植物和能源作物潜在种植面积可满足年产5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需求。
  (四)技术支撑不到位。节能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这是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我国目前节能技术支撑比较薄弱,与国际比相对落后,更跟不上我国节能形势的需要。一是节能标准过多迁就现有技术水平,较少反映未来节能要求,很少公布具有引导作用的超前性标准。现行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已经施行了10年。二是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缺乏有效组织,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很少。三是现有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2004年火电供电煤耗每千瓦时为379克标准煤,比国际先进水平高67克;大中型企业吨钢可比能耗为705千克标准煤,比国际先进水平高95千克;电解铝交流电耗为每吨15080千瓦时,比国际先进水平高980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载货汽车百吨公里油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1倍以上;我国现有各类电动机总功率约4.2亿千瓦,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以上,相当于每年多消耗电能约150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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