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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3.积极探索实践,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积极推广应用抽样调查技术。几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实践,大力推广运用抽样调查技术,先后开展了农作物播种面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工资抽样调查。鄞州区的中韩合作农作物播种面积抽样调查项目圆满完成,并已在全市推广,为我国耕地及农作物播种面积统计改革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大力改革统计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的要求,认真开展价格指数紧缩法计算工业、农业发展速度工作,目前数据评估与生产、效益情况基本吻合。建立了限额以上餐饮业、连锁企业、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销售情况月报制度。建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评价监测体系。
  全面推行“在地统计”。去年,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在城区实行在地统计的通知》,在海曙区试点基础上全面实施“在地统计”管理模式,保证“在地统计”前后数据的可比性,实现了平稳交接,顺利过渡,尤其使城区的统计工作真正做到客观全面地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貌,提高了统计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
  (三)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队伍建设情况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统计系统网络。依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设立了城市、企业和农村三支调查队,在鄞州区、宁海县成立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省统计局在余姚市、慈溪市、象山县设立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余姚市、慈溪市还专门成立了由地方管理的城调队。近年来,为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市从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
  1.重视抓好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我市明确规定,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统计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岗位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乡镇(街道)、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统计人员和规模(限额)以下样本抽中企业的统计人员每3-4年轮训一次。2003年,我市市、县两级培训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达到5000多人。
  2.坚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近年来每年参加持证上岗培训的人数都在千人以上,今年达到了1500多人。同时从2001年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职业学校中开展了职校学生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工作,至今已有上千名学生取得统计上岗资格证书。
  3.关注并逐步解决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的矛盾。针对基层统计基础比较薄弱、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2003年,市政府专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统计力量、规范部门统计、夯实统计基础、严格统计执法、深化统计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八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县(市)、区和基层单位统计任务与统计力量不一致的矛盾,加强统计力量,从组织上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要切实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设立统计站,做到统计职能、人员、工作到位,确保统计工作落到实处”。至今年初,各县(市)区均已设立了普查中心,配备了3-8名工作人员,基层统计力量也在逐步加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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