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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二是支持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和统计执法检查,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环境。2002年市普法教育办公室与市统计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四五”统计普法教育,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王国平、原市长茅临生以及我分管统计的副市长都自觉参加了首期学习和考试,以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参加“四五”统计普法教育学习。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224人次的县处级以上领导、4708人次的县级政府部门领导和乡镇(街道)领导参加了“四五”统计普法教育学习和考试。全市已有7万多人通过“四五”统计普法教育学习考试,取得了合格证;近年来,市政府多次强调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统计法的全面实施。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专项检查时,要求市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予以配合,今年市统计局提出要对县、区统计工作进行巡查,把对外统计监督与对内统计监督结合起来,市政府坚决予以支持,要求市统计局认真组织好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加强领导和协调,为统计工作开展创造条件。2001年市委、市政府在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时,充分听取了统计部门的意见,明确一般乡镇设置5个职能机构中,包括财政统计办公室;2003年,在市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时,考虑到统计部门任务越来越重,给各区增配了50个地方事业编制,使长期以来各城区统计力量与任务矛盾突出的问题有所缓解;2003年,作为全国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的杭州,国家要求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的企业单位基础信息库进行实时联网,市统计局提出为加快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搞准我市基本单位的情况,要求加入联网,市政府及时协调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四部门,使市统计局的统计综合数据库系统与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四部门的企业单位基础信息库实现了实时联网,使统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变化情况,为统计部门掌握单位数,搞准统计数据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四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政府统计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政府统计部门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统计管理体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特别是外商投资机构、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外地企业的大量落户,统计调查对象的规模急剧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和多变,统计工作的难度明显加大。原有主管部门全部转为经济实体后,不再承担政府统计职能,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越来越多,依靠“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统计管理体制进行统计调查,覆盖面越来越小,已影响统计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在国务院、省政府的关心下,杭州市区面积两次扩大。随着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各区政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区级政府不仅需要掌握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统计信息,更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区域的经济、社会、科技以及城市建设等各方面的统计信息,而“条块结合”的统计管理体制,难以准确反映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而且容易导致遗漏、重复统计现象的发生,不能满足区级政府管理区域经济的需要。为此,市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改革政府统计管理体制。从2004年开始,在市区实行“在地统计”的统计管理体制。从“在地统计”管理体制一年的试运行情况看,无论是解决统计信息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称方面,还是在解决统计数据的重复与遗漏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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