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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重庆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部门统计调查管理不规范,基层负担重
  部门统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统计机构设置不规范,一些数据管理比较混乱。县级主管部门基本上没有设置单独的综合统计机构,统计工作任务分解到多个科室,各科室各自为政,各项数据衔接不够,从而导致统计数据在管理和使用上的混乱。如某县移民局的统计职能在计划财务科,而统计人员设在办公室,涉及的工程统计、移民外迁统计、环保统计、国民经济统计、对口支援统计、信访统计、投资统计等专业统计则分别由相应的科室负责,数据报出也没有进行统一审核和衔接。
  二是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之间内容重复较多。部门接受的统计调查任务大部分是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而这部分统计任务正在逐步加重。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报表不但与政府统计报表内容重复较多,而且各种临时调查表也不少,致使部门统计调查任务越来越繁重。检查中发现,部门之间具体的统计职能上存在交叉重复,表现在同一内容多个部门都在进行统计,导致重复劳动,且难以形成全口径、系统性的统计资料。如国外劳务输出统计,外经贸委、外事办、劳动局等部门分别在统计,但没有一个综合负责的部门;三资企业统计,外经贸委只统计其直属的外资企业,其他三资企业的统计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很难形成全口径的三资企业的完整资料,其他方面也存在类似情况。
  三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很少在政府统计部门备案。统计法规定,国家、部门及地方的统计调查项目都必须经过审批和备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重庆市一些部门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够强,随意开展统计调查,增设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的情况比较突出。有的部门调查取得的数据未经统计部门审核和认可,就擅自向社会公布。这些现象的存在,直接造成了重复统计、数出多门,增加了调查对象的负担,带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调查对象也叫苦不迭,统计资料的使用者更是无所适从。
  基层普遍反映,政府部门及有关组织制发的统计报表既多又乱,填报负担过重。有的企业反映,一年要填报政府各个部门要求的统计报表几十甚至上百张,有的还要每季或每月填报,不堪重负。承接的国家和市里的统计调查任务包括:工业的年报和定期报表共7种(不包括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和工业品价格调查等任务,以及其县内布置的工业月报表和“百村工程”统计表);农业全面统计中,有27种报表和农调队的《农村居民收入调查》和《移民纯收入调查》等报表;商业统计中,各种商业报表18种;能源统计报表4种;科技统计报表3种;投资统计报表6种;房地产统计报表3种;建筑业统计报表4种;劳动统计报表3种以及其他专项调查表;核算报表中季报4种还包括4种附表,年报13种以及其县内布置的各种报表;综合上有3种报表。此外,还有《重庆市区县妇女儿童发展情况统计表》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等。因此,专业人员在收集基层报表时往往只顾得了收齐报表,而无暇顾及报表质量,对基层统计数据准确度根本无法进行监控,只能通过事后的统计执法检查才能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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