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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正华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四)关于完善统计法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了解各方面对法律本身的评价。1996年修订后的统计法,已实施八年,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能否保证统计工作秩序,有无必要进行修改?如果有必要,主要的问题在哪里,从哪些方面进行修改?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家普遍感觉到,统计法是“软法”,约束力不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够。那么怎么使它由“软”变“硬”?我们要带着这些问题去检查。在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各方面对统计法本身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制度。
  三、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统计法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和宣传统计法。检查法律执行情况,学法、懂法和了解相关的情况是前提。参加检查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要了解统计工作的制度方法,了解我国统计工作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统计法以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统计法的了解与重视。这也是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要实现的重要目的之一。
  二是检查的成效在于能否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这次执法检查中,一方面,我们要总结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检查发现统计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切实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检查组全体同志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这也是衡量我们执法检查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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