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颁布实施以来,证券监管和有关管理与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依法进行监管,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
证券法的学习宣传。
证券法颁布以来,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分别就
证券法的学习和宣传作了全面部署。中国证监会把1999年确定为“
证券法宣传年”,并采取举办讲座、培训班、出版《
证券法学习手册》、制作
证券法宣传挂图、组织“全国
证券法知识竞赛”、举办大型文艺晚会、开辟报刊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证券法,普及证券知识。上海、深圳、武汉、成都、北京、厦门等地都积极开展了
证券法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增强了证券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有关执法人员和投资者依法办事、守法自律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配套制定实施办法。两年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等5件行政法规,制定发布了《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检查办法》等130多件部门规章。同时,依据法律要求,清理了
证券法颁布前发布的250余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114件。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根据
证券法和监管办法的规定,清理和制定了一批业务规则,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