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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国家以及有关城市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1.领导重视,投入增加,加快治理污染进程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自1997年以来,中央已连续三年召开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座谈会,国务院也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研究部署了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和措施。1995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实施了《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①(①“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是指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二氧化硫控制区、酸雨控制区,北京市,渤海。)的环境治理列入国家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治理进程。1998年国家加大了环境保护的投入,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由原来的0.7—0.8%上升到1%。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五市党政领导把环保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环保工作。北京市自去冬以来,在短短三个月内,连续两次发布政府通知,采取46项紧急措施,治理大气污染;沈阳市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产力工程、凝聚力工程来抓,去年摘掉了全球十大污染城市的帽子;上海、西安市加大了环保投入,1998年上海市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8%,西安市达到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兰州市注意发挥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明确目标,分清责任,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局面。
  2.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依法治理大气污染
  加强法制建设,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五市环保工作的一个共同特点。近年来,北京、上海、沈阳、西安、兰州等市制定了《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北京等12个城市,以政府令形式颁布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北京、上海等市还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民用型煤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多个地方标准,形成了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核心,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加强立法的同时,五市还加大执法力度,使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如沈阳市实行了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大气环境监督管理体系,1996年以来,依法查处了6000余件违法案件,解决了万余件市民反映的污染扰民问题,并使新建项目“三同时”②(②“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批率和执行率达到100%。同时,五市加强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增添了自动化监测设备,实施了空气质量周报制度,北京、上海还实施了日报制度,定期向市民发布空气质量,接受群众监督。
  3.大力改善燃料结构,努力控制煤烟型污染
  我国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煤烟型污染,燃煤排放出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所以,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减少燃煤,多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多用电等清洁能源,成为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目前,五市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有的在城区内划定无煤区和改煤区,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以解决分散燃煤造成的污染问题。西安市把老城区划为无煤区和改煤区,用集中供热和集中发电逐步代替量大面广、热效率低、能源浪费严重、污染治理难的小锅炉和工业窑炉。有的采用低硫、低灰分的优质煤代替目前大量使用的高硫、高灰分的煤,以减少排污。北京市已经采取的措施有:引进陕甘宁天然气2亿立方米,改烧优质低硫煤200万吨,完成了四环路内6700多台茶炉、21000多个燃煤大灶的改用清洁燃料工作,全市居民炊事气化率达到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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