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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全国刑事犯罪案件仍呈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爆炸、盗窃等犯罪案件比较突出。据公安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3.4万起,比去年同期上升21.6%;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升幅度在20%以上。排除公安机关纠正统计不实和案件管辖范围扩大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刑事案件实际增长幅度在7%到12%之间。
  二是“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涉毒案件逐年上升,甘肃省1997年破获制贩毒品案件3131起,比1996年上升23%,今年上半年查获重特大毒品案件294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7%。海南省1996年登记吸毒人员为5000多人,1997年上升为6000多人。尤须引起重视的是毒品在青少年中蔓延,有个省在一次专项治理中,一天内查获65名吸毒人员,其中在校学生竟达30人,最小的仅12岁。吸毒、贩毒活动增加,诱发了盗窃、抢劫、卖淫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当前,涉毒案件仍呈蔓延趋势,有的地方发展较快,缺乏有效的遏制措施,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卖淫嫖娼、制黄贩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经过这几年的专项治理虽有所好转,但大多是整治的风声一紧,一些不法人员就暂时躲避,风头一过,又卷土重来。 
  三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重。如吉林省以梁旭东为首的犯罪集团,在被破获以前,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为所欲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又如海南省的刘进荣流氓犯罪集团和以洪德严为首的犯罪集团,在被政法机关打掉以前,长期为害乡里,作恶多端。1996年以来,各地公安司法机关把打击团伙犯罪放在突出的位置,集中查获和打掉了一大批犯罪团伙,但有的地方群众反映,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仍有发展蔓延之势。  
  四是青少年犯罪、流动人口中的犯罪问题突出。海南、吉林、江苏等省普遍反映,近年来刑事犯罪呈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据中央有关部门统计,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青少年占50%左右,其中在校学生占相当比例。例如,江苏省1997年至今年上半年,查获少年作案成员中,14—17岁的在校学生就有3336人,占总数的34.7%。青少年犯罪多系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且大多结成团伙,作案手段也在向智能化发展,危害严重。  
  流动人口中隐藏着一批犯罪分子,已成为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一个严重治安问题。海南、吉林、江苏等省流动人口犯罪占刑事案件的50%至70%。一些负案在逃人员混在流动人口中或继续作案或隐姓埋名逃避打击,伺机作案。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加强管理是近年来综治工作的一个重点,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仍是今后需要大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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