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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方案
(1998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检查实效,分析国家税收流失的原因,督促税务主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二、检查重点
  (一)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哪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原因是什么?
  (二)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三)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发票的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四)是否存在越权减免税、缓征税以及不及时将征收税款缴入国库的情况?
  (五)欠交税和欠退税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什么?
  (六)《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哪些规定需要修改和完善?
  (七)执法中存在的其他重要问题?
  (八)在税收征管中有哪些经验和好的典型。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由田纪云副委员长担任检查组组长,财经委郭振乾副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到地方检查时,组织 4个检查小组:
  湖南组
  组长:郭振乾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组员:谷善庆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周道炯 财经委委员
  陕西组
  组长:姚振炎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组员:吴树青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张凤祥 外事委委员
  云南组
  组长:葛洪升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组员:佟志广 常委会委员、外事委委员
     段柄仁 财经委委员
  浙江组
  组长:张 肖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组员:迟海滨 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
     张明远 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
  各检查小组的工作人员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财经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抽调。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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