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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书面汇报

  五、全面开展渤海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报告》提出的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把渤海治理也列入环保工作的重点,成立高层次的协调机构,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到2010年,使渤海环境问题明显改善”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8年10月底,由局领导带队对渤海环境保护开展了专题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决定以渤海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启动《碧海行动计划》,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1998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渤海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天津、河北、辽宁、山东4省、市政府负责同志以及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海军等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特别是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对全面贯彻《报告》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对策。随后,为加强组织协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又会同海洋局、交通部、农业部和海军等有关部门、单位及环渤海4省、市政府,建立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还成立了由各有关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参加的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技术组和专家顾问组,开展了渤海环境专项调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将渤海纳入全国环保工作重点的请示》。近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已明确批示同意将渤海纳入全国环保工作重点。我们将正式启动《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渤海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国家海洋局为了进一步掌握渤海生态环境的状况,在渤海建立了第一个海洋生态监测站。为了对渤海资源、环境进行统一规划,实现渤海的区域综合整治,维护环渤海经济圈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正在组织制定《渤海综合整治规划》。交通部为配合《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渤海客船、客滚船垃圾的管理,并在渤海划定特殊区域,禁止船舶在限定海域排放污染物。农业部加强渤海沿海资源保护与环境管理的研究,将发展生态渔业作为渤海环境治理的重要措施,从根本上改善渤海水质环境。海军将加大投入,完善渤海地区的军港和舰艇的污染治理设施,减轻对渤海的环境污染。 
  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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