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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近几年来,社会治安经过整顿有所好转,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问题,台商还有不安全感。个别地方拦路抢劫、流氓滋事、敲诈勒索、明抢暗偷,甚至殴打台资企业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尤其是地处郊区或农村的一些企业,经常受到当地村霸地痞的骚扰,当地公安视而不见,企业又无力自卫。有的企业员工与社会上不法分子勾结,强行承包企业工程,强令企业购买他们的砖瓦沙石,垄断企业边角料买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扰乱治安。去年底,十多名歹徒身穿迷彩服,手持手枪和长刀,到东莞市樟木头镇安冠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劫走价值20多万元财物。莆田市一个地痞依仗其父是当地村干部,多次到一家台资企业砸坏厂房,殴打保卫人员,闹得人心惶惶,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台商7次告到边防派出所,无人肯管。不仅如此,有些地方还存在少数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地方公安联防队只管收费不为企业服务,甚至无故抓打工人,个别公安干警随便闯入企业生产车间、职工宿舍,抓人罚款,甚至强令企业停产,影响很坏。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的建议
  1.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大力加强法制教育。
  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台胞投资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注意结合实际,以案说法,介绍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使学习、宣传更加广泛、深入,增强实效。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内容,增强执法的自觉性,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宣传台胞投资保护法和鼓励台商投资的各项政策,使台胞投资者增强投资信心,并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对基层执法人员加强法制教育,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2.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要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精简机构和人员,明确划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转变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健全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克服遇事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台商投诉中心、台商接待日等工作机构和制度,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台商反映和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逐步使之规范化。 
  3.继续认真清理整顿税外收费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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