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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信息的特征与利用

  

  5、利用检察信息,开展法制宣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年,也是检察工作大发展的20年,检察机关的影响日益提高的20年。检察工作能有今天的局面,是党中央路线、方针正确和全国广大检察干警艰苦奋斗的结果,同时,与利用检察信息开展法制宣传也是分不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了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等报刊,有了初具规模的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机关通过自己的新闻信息渠道,把有关检察工作的情况向社会宣传,不但普及了法律知识,而且扩大了检察工作的影响。同时,这些渠道也成了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不但如此,还可以有意识地把检察信息通过中央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的宣传,使检察工作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社会的了解、支持和监督,为检察信息的利用开辟更为广阔的天地。


  

  6、利用检察信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是个系统工作,不但需要政法部门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不但需要政法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揭露犯罪、打击犯罪,也需要政法各部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预防减少犯罪。这也为检察信息的利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利用检察信息进行法制宣传;从对大量检察信息的分析中找出发生某种犯罪的规律,根据其规律寻找预防犯罪的措施;针对发案单位工作中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把外地乃至外国预防某一类犯罪的经验信息提供给政府或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检察机关利用检察信息参与综合治理成功的例子很多。如四川省检察院曾对全省基建工程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分析,向省委写了专项报告,引起省委重视并将报告转发,对预防犯罪,保障经济正常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7、利用检察信息,为立法或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需要大量的现实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近年来,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法、刑诉法的决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及税收、金融、投资等方面的许多立法,都与对大量的检察信息的分析和研究有关;党中央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以及选拔干部的做法,也都借鉴了检察机关提供的大量信息资料。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加快立法进度、提高立法质量的任务还十分繁重。有意识地收集、积累检察信息资料,提供给立法机关作为参考,这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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