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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伦理至关重要

律师职业伦理至关重要


王令


【关键词】律师;职业伦理
【全文】
  

  今天拿到新一期的律师文摘,其中有一篇我还是感觉比较深的,倒数第二篇,陈夏红写的“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刚刚听了贺老师一些高瞻远瞩的见解,就谈到了我们当前的一些情况。我想从我个人来,关于改革的问题,现在是没有争议的,无论是从庙堂,还是从草根阶层来说,主流的思想应该都是有,问题是怎么改,这又绕到了我们说的问题本身了。


  

  回归到司法体系层面上来说,包括刚刚田老师讲的贵州小河案,恐怕还是有一些问题层面的争论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层面没有得到解决的话,主义层面恐怕很难解决问题。我如果要改革,左派、右派都说要改革,尤其最讨厌的是我们司法部的投机派,谁当权他就跟谁姓,右派当权他是右派,左派当权他是左派,这造成了我们连一个正常的电影报道都通过不了,那在这种情况下,你说要改革,怎么改?《律师文摘》上一次的年会就谈到我们律师的基本伦理是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跟我们当前情况下的律师行业贴得可能更为紧密。


  

  刚刚我谈的是一个大的方面,就是问题和主义之间,我们还是要选问题。那么问题怎么弄?现在好像没有明确的方向。回归到我们律师层面来说,我们怎么做律师?实际上是没有一个标准的。交大有法律系,法大有法律系,各个法学院都有法律系,最后培养出来的学生,怎么做律师,不明白。谁明白?现在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怎么做这个职业?其实是不明白的。该做什么样的律师?张老师评论在最高法院上的讲话我注意到了,要把“益”字放在前面,“利”字放在后面,坚决不做那种商业型的,以商业为主的这么个律师。但这仅仅是一家之言,对于律师来说,我们的职业伦理是什么?我觉得沙龙在今后的探讨中恐怕要更多地引入这样的主题,就是让我们的律师界至少形成一种基本共识:我们律师的伦理是什么?哪些事我们是能做的,哪些事又是不能做的?恕我直言,现在没有一个主流的明确的评判标准。


  

  小河案诸多律师的表现,大家的看法也是不一致的。为什么不一致?就是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没有最基本的评判标准。可能大家都会说法治很好,但是怎么好,怎么做,不明白。面对小河案这种情况,律师退庭该不该?该怎么抗议?没有标准。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什么?前两年北京有个唐吉田律师,在泸州中院,也是和小河同样的情况,限制他发言。在提交了书面代理词,案件庭审已经进入到最后陈词的情况下,他退庭了。退庭的结果就是泸州中院给北京司法局发公函要求吊销他的律师执照。虽然经过行政复议,这两个律师的执照还是被吊销了,两人的饭碗算是被打破了。同样的情况,大牌律师田文昌在前,小和案众律师在后,可能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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