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四、处理好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衔接问题


  

  从2002年至今,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已举办了8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事实上已经成为评价法学教育的重要指标,司法考试对传统的法学课堂教学提出了新的课题。日本、韩国等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就根据司法考试的要求对法学教育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使之适应司法考试的需要。我们认为,鉴于通过司法考试已经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先决条件和准入门槛,因此,法学院校要培养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就必须重视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但在这方面,也要根据各法学院校的差别实行多元化、多样性。对985、211的重点院校来说,法学专业还是应当注重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法律人才,这些院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一定都要进入法律实务部门,虽然要重视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但不能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对一些地方院校和那些新办的法学专业来说,就应当格外重视学生的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毕业生有较高的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就意味着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


  

  处理好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衔接问题,我有三点想法:


  

  一是要处理好课堂教学和司法考试的关系。重视司法考试并不一定要把司法考试作为专门的课程纳入教学体系,但是还是应当针对司法考试开设一些选修课程,选派一些有经验的教师通过开设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辅导。缺乏这些教学内容,一些学生就可能不惜逃课去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班。


  

  二是要重视司法考试培训教材的编写。很多法学院校的教师都把编写司法考试教材看做是社会培训机构的事情,一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以至于现在的司法考试培训教材市场比较混乱,良莠不齐,对学生全面掌握法学知识体系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应当鼓励和组织有经验的教师从事司法考试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三是建议取消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司法机关任职必须参加和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要求。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入司法机关工作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已经过了准入门槛,不应该再提出额外的要求。事实上,司法考试比公务员考试专业性更强,通过率也很低,通过了司法考试本身就是对进入司法机关工作的高标准要求。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要求,对于那些想进入司法机关工作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增加了程序、成本和负担,也提高了准入的门槛,某种程度上说对法学专业毕业生也是不公平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