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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文盗”及其他

  

  对于有些价值非常高的非物质财富,没有一套严格的著作权保护办法,所有人恐怕是不敢轻易地交出去的。即使冒险交出去了,发表了,也还会有不少的人来偷,这就是通常说的“学术腐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剽窃他人作品的情况层出不穷,从剽窃国人的到剽窃外国人的,真是无奇不有。虽然作品公开时编辑部已打上了所有人的印记,可是别人还是不怕偷了逮着,最多被“道义”煽上两耳光的惩罚。“道义”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现在是已大不如从前了。“光明网”等若干网上最近报道了西安市委党校退休历史教授胡觉照,剽窃作家、三国史学者廖伦焰(笔名龙康)关于否定诸葛亮的著述著书立说,并大肆在报纸、电视等公众传媒上,把廖伦焰的财富当自己的财富宣传的情况十分典型。廖伦焰的原创理论如果站得住足(事实上,光明网、人民网等多家媒体在登载廖伦焰的观点,就说明了至少有一些人已经在赞同廖伦焰的观点了),那将是颠覆掉三国整整一个时代历史评价的原创成果,颠覆掉中国人一千七百多年来传统信仰的原创成果,今后会在史学、文学、思想理论等多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其价值当然是难以用金钱估量的,其人也必将因此原创理论的提出,而成为非常有影响的著名历史人物,作为在全国史学界有相当影响的历史教授胡觉照,要煞费苦心、挖空心思,冒着巨大的风险去行窃当然也就不足为怪了。怪的是行窃人在行窃后,居然可以长期地招摇过市、长期地逍遥法外,这正说明了我们国家还没有一套严密的、完整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以致于知识分子保护自己非物质财富的“家门”,才能够轻易地由“文盗”进入,剽窃才能够轻易地得手。最近国外有匈牙利总统因曾经当“文盗”而落马的。我们这儿的教授当“文盗”却仍然是教授,大学校长当“文盗”却仍然是大学校长,院士当“文盗”却仍然是院士,“打假斗士”当文盗却仍然是“打假斗士”,知识分子要保护好自己非物质财富的“家门”在哪儿?


  

  家里价值小的物质财富大家都知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对于家里价值巨大的非物质财富,为什么反不知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为什么仅有“民法”的一手,没有刑法的一手?这难道符合普通人居家过日子也明白的生活常识么?


  

  说到这里,大家一定清楚了公民的著作权在公开前和公开后,都应当给它设置“防盗门”的道理及其迫切性了。著作权的“防盗门”唯有法律。法律松弛,就像家家户户的住房不安装“门”,或安装了“门”,偏要把值钱的东西拿出去跟人比富一样危险。结果是到处都会哭喊连天,到处都有人大喊被盗。法律健全,就像防盗门死锁着屋子里的财富,没人拿出来显摆,强盗难于行窃一样。国家的法律如不像重视居民家庭财产被盗一样重视知识分子非物质财富的“顺产”,“士大夫”如不像重视自己家那扇“防盗门”一样,重视著作权法律的制定,比一些物质财富价值更大的非物质财富,就不会有人去创造了。创造出来,也不会让它公诸于众,以便强盗猖狂的行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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