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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以特别行政区制度为侧重

易赛键


【摘要】作为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次于根本政治制度,其内容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实践而不断完善。一项政治制度能否上升为基本政治制度,要综合考量其历史传统、政治影响、人口多寡、地域范围、民族利益、世界影响等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判断一项政治制度能否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在综合考量以上因素时,还要考察其宪制因素。特别行政区制度已具备成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条件。
【关键词】基本政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宪制因素
【全文】
  

  何谓政治制度?早在23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在其名著《政治学》中表达了自己的理解:“一个政治制度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1]109这一理解对后世影响深远,但绝非盖棺定论。古往今来,众多的思想家、大学者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仅在当今美国就有20多种解释,法、德、日、印等国的大学教科书上也罗列着多家之说。[2]23浦兴祖教授认为,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共包括四层含义:第一,它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一个构成部分;第二,它的中心内容是国家政权的行为准则;第三,它内含着多层次的结构;第四,它包括“法内制度”与“法外制度”两种形态。[3]4-5根据浦兴祖教授的定义,可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选举制度、国家元首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等。


  

  在这些政治制度中,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国的国体,因而是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中国现行宪法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也由宪法加以确定。现行宪法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除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个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之外,究竟还有哪些制度能够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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