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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扩大 时间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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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


【关键词】法律援助
【全文】
  

  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较之以前已有很大进步:不仅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且未成年被告人、又聋又哑的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但是,从刑事诉讼实际运行的情况看,我国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例还相当低,一般认为不到30%。这意味着7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律师辩护。同时,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比较低,自我辩护的能力也很弱。以笔者于2010年至2011年4月在北京组织开展的一项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实证研究为例,被调查的300名被告人的文化程度及社会地位的有关情况是:文化程度:小学57人,占19%,初中168人,占56%,高中55人,占18%,大专11人,占4%,本科8人,占3%,研究生1人,占0.3%;职业方面:34人有固定职业,占11%,266人无固定职业,占89%;户籍方面:58人有北京户籍,占19%,242人是外地户籍,占81%;住所方面:91人在北京有稳定住所,占30%,209人在北京无稳定住所,占70%。另外,他们在刑事审判中都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也不符合现行法律援助的受助对象。


  

  从现实需要来看,审前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程度并不比审判程序中的被告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程度低或弱,相反,需求程度更高、更迫切。这一点在有关人员对北京市海淀区200名在押人员的一项调查结果中足以得到说明。该项调查有一个问题是:“你最希望在哪个阶段获得律师的帮助?”对此问题有143人做了回答,其中109人选择了侦查阶段,占76.2%;15人选择了审查起诉阶段,占10.5%;19人选择了审判阶段,占13.3%。对于如此选择的原因,调查问卷列出了诸多选项,其中对于选择侦查阶段的原因(可以多选),被调查人员选择的答案及其比例分别是:71%的人希望通过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可以更早地了解案情,更充分地准备辩护;70%的人表示由于侦查阶段自己刚刚被关押,不知道自己的案件牵涉内容有多复杂,希望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66%的人担心侦查阶段可能存在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违法行为,希望通过律师帮助反映情况,维护合法权益;45%的人希望律师在侦查阶段为自己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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