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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突破研究报告

  
  
  

  

候国松


  

南京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检察官


  

201010


  

  (二)查阅国外关于侦查讯问策略的文献资料,引入了国外的非对抗性侦查讯问策略


  

  在国外侦查讯问方法理论,依据侦查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与嫌疑人之间对抗程度的不同,可以将侦查讯问策略分为对抗性讯问策略与非对抗性讯问策略。


  

  1.对抗性(confrontational)讯问策略。对抗性讯问策略是指讯问人员通过采取富含攻击性的讯问方法与手段,在侦查讯问中制造一种紧张、对抗的讯问氛围;迫使嫌疑人内心产生恐惧、并因最终随不了恐惧而向讯问人员供述的讯问策略。


  

  对抗性讯问策略的优势。在对抗性讯问策略主导下的侦查讯问中,讯问人员经常采用大声斥责嫌疑人、提出直接控诉性问题要求嫌疑人回答;刻意制造出紧张的讯问氛围以使得嫌疑人心中产生恐惧,并最终迫使嫌疑人因承受不住恐惧而开口供述。对抗性讯问策略具有非结构性的特征。对抗性讯问策略具有明显的非结构性特征;虽然一些对抗性的讯问策略(讯问方案)也包括了几个步骤,但这些步骤却很难由不同的讯问人员去实施——或者说由不同讯问人员实施对侦查讯问情势所产生的影响会有很大的不同。


  

  对抗性的讯问策略及其不足之处在于其增加了让嫌疑人自愿作出有罪供述的难度。现代刑事侦查诉讼制度强调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与任意性;而讯问人员与嫌疑人之间所建立的好感,是嫌疑人自愿作出有罪供述的重要前提性条件。“建立好感(和谐),是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基本感觉、或一方心中对另一方拥有兴趣的信念”;在对抗性的侦查讯问策略主导下,讯问人员所选择的直接攻击性讯问手段还会破坏讯问人员与嫌疑人在先前业已建立的信任或好感;迫使那些嫌疑人在讯问开始时就否认其涉嫌正在侦查的犯罪案件;一旦嫌疑人在讯问人员面前撒谎、欺骗讯问人员,他就会为了保护自己而在随后的侦查讯问过程中作出更多的否认。


  

  2.非对抗性(non-confrontation)讯问策略。非对抗性讯问策略是指讯问人员在讯问中制造非对抗性的讯问氛围,并通过向嫌疑人表示同情与理解而赢得嫌疑人的信任,让嫌疑人产生供述是符合自己利益的、并自愿向讯问人员供述的讯问策略。


  

  非对抗性策略的渊源,可以上溯到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与美国军情人员的审俘经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军事情报人员通过侦查讯问获得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情报,但他们却并没有采取那些攻击性的讯问手段去对嫌疑人逼供;相反,德国的军情人员是在他们与讯问对象之间建立一种信任的基础上,通过近似于开诚布公的讯问策略从讯问对象口中获取了有价值的情报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军情人员也发明了同样的侦查讯问技巧,并从日军战俘的侦查讯问中获得了成功。美国的军情人员在获得日军战俘信任后,使用简单的交谈就从日军战俘口中获得了日军武器装备等大量情报。


  

  非对抗性讯问策略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首先是指非对抗性讯问策略是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而且这些不同的阶段是可以随意换由不同的讯问人员去完成的,其结果对侦查讯问情势的影响几乎是一样的。其次,不同讯问阶段之间具有可转转换性,即讯问人员可以从一个明确的讯问阶段转向另一个阶段,从而将嫌疑人的心理从抵抗点转向一个他可以接受的点,并最终选择向讯问人员供述。讯问的程序,开始于讯问人员那经过设计的开场白,以使嫌疑人相信他的犯罪已经被掌握了;讯问人员的开场白,还为讯问人员提供了一个观察嫌疑人行为特征、以及嫌疑人潜在的犯罪行为模式(嫌疑人是否还涉及到其它犯罪案件)提供了机会。


  

  3.几种常见的非对抗性讯问策略。一是雷德讯问技巧,即国内所称的“九步审讯法”。雷德讯问技巧,是由美国侦查讯问专家弗雷德.英博、约翰.雷德等人在《审讯与供述》中提出的一套较为完整的侦查讯问策略。雷德讯问技巧将成功的侦查讯问包括两个基础性过程,一是打破嫌疑人的否认和抵抗,二是提高嫌疑人供述的希望。二是内森.果敦的综合讯问策略(The Integrated Interrogation Technique)。内森.果敦的综合讯问策略由十个步骤构成:一是向嫌疑人提出强有力的有罪指控;二是打断嫌疑人针对有罪指控的否认;三是就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提供一系列的解释,以减轻嫌疑人的罪责感;四是分析嫌疑人盲目自信心理的产生原因(大多数嫌疑人之所以拒绝供述是由于其盲目自信的侥幸心理作怪,讯问人员可以试探并分析出嫌疑人侥幸心理的产生原因);五是劝说嫌疑人说出事实真相;六是为减轻嫌疑人的恐惧或畏罪心理,提供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方案;七是奉承或激励嫌疑人,以促使其开口供述(讯问人员为促使嫌疑人承认有罪、并供述其人生的阴暗面,需要找出嫌疑人身上的闪光点来激励嫌疑人);八是使用一组选择性问题或诱导性问题(选择性问题或诱导性问题更容易被嫌疑人所接受、并进而开口供述);九是及时发现嫌疑人准备供述的迹象或信号(如嫌疑人在开口供述前可能会有一阵犹豫,表现为讯问中的突然沉默、认真聆听讯问人员讲话并点头赞同讯问人员观点、或向讯问人员就其供述而讨价还价等);十是锁住嫌疑人并获取其供述(在发现嫌疑人供述的迹象或信号后,讯问人员如果不能抓住这有利时机则可能会降低侦查讯问的效率;如果能够及时锁住嫌疑人并直接点题,就能够让嫌疑人开口供述)。


  

  本项目组认为,侦查讯问既是一种侦查措施,同时也是讯问人员与嫌疑人在特定环境中的一种互动性社会行为。绝大多数在对抗性讯问策略下能够获得的嫌疑人供述;同样能够在非对抗性讯问策略下获得,而且讯问工作的效率更高。


  

  (三)应用谈判策略理论,提出了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的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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