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传承历史、映照未来

  

  在“论冲突法”第1版(即《关于冲突法的英国法摘要》)中,戴西指出,本书在性质上是英格兰实在法的摘要与重述,旨在对英格兰法院认可的国际私法基本原则进行论述。{11}在第2版中,戴西再次明确,其“惟一目的”在于对出版时的英格兰法进行精准阐释。{12}莫里斯担任主编后,他根据法律的最新发展对这本巨著进行了富有创见的修订与完善;但就著作的性质与定位而言,莫里斯则是戴西的忠实继承者,他重申,该著作“在本质上是为实务工作者而写之书,而不是专注于阐释法理的理论著作”{13}所以,在他任主编期间,全书完好地保持了对“实在法重述”的基本性质。


  

  关于本著作的旨趣或宗旨,戴西并未在书中明确提及,不过,他在其他数次场合强调指出,写作“论冲突法”的动机在于对司法机关的造法产生影响。{14}从今天来看,戴西的这一目标显然已经得以实现,正如有学者评论道:“这本著作阐释的规则易于引用,为冲突法这片充满悬疑与矛盾的海域填造了一个确定性十足的岛屿;法院对这些规则援引越来越多,对该书的依赖性亦随之提高。”{15}与戴西旨在影响司法者的旨趣一脉相承,莫里斯反复强调,确保本著作对实务工作者的实用性是他担任主编期间的首要宗旨。{16}


  

  可见,从戴西与莫里斯的表述来看,“论冲突法”在性质上是对英格兰法的准确论述,旨在为法律实务工作者,尤其是司法者提供支持与指引,从而对法官造法产生影响。然而,就“论冲突法”的具体内容与百余年来的实际影响而言,以上表述不仅是过谦之辞,甚至是不确切的,理由有三:第一,该著作不仅是对英格兰实在法的阐述,更蕴含了对实在法鞭辟入里的批判;第二,该著作的论述范围不仅局限于英格兰法,对其他法域的法律也常有深入阐释;第三,该著作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与支持,也影响、引领了国际私法的理论发展,具体论述如下:


  

  首先,该“论冲突法”对实在法的论述不仅止于准确阐释,更以深入批判引人称颂。对此,斯卡曼(Scarman)勋爵曾著文道:“莫里斯学富五车,加上其善于批判分析的禀赋,就使得《戴西与莫里斯论冲突法》关于判例法的评述对法官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后者肩负造法任务,于此,作为本书主编的莫里斯与判例法之间就建立了引人关注的联系。”{17}斯卡曼勋爵此言凿凿,绝非称扬过甚。纵观“论冲突法”的各个版本,不难发现,对实在法的批判是其一以贯之的精神脉络,也正是得益于此,该著作才能获得“推动司法改革、引领学术发展”的崇高地位与声誉。{18}就第14修订版而言,它忠实继承了批判传统,批判性分析构成本版的重要元素,这确保了本著作继续对立法与司法改革起到推动作用。事实上,若仔细阅读便可以发现,批判分析在本版中不仅得到了继承,甚至有所加强。凡法律不明确、不适当或空白之处,本版均提出批判性分析,并为法律的完善与改革提出了论证充分的建设性意见。{19}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