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美国刑事司法如何对待民意

美国刑事司法如何对待民意


张倩


【关键词】美国;刑事司法;民意
【全文】
  

  犯罪以及刑事司法系统对犯罪的反应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崇尚民主和自由的美国,有关犯罪与刑罚等方面的话题经常见诸媒体报端,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更是经常引起举国热议。在民众高度关注犯罪与刑事司法的背景下,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刑事司法政策时通常会宣称尊重了民意,法院在量刑时也会宣称考虑了民意。民众对刑事司法的关注也在现实中影响着政策的制定乃至个案的判决。


  

  那么,究竟什么是民意?如何识别真正的民意?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诸如此类的问题有待进行深入的探究。


  

  民意及其来源


  

  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公意”(Opinion publique)的概念,其认为社会契约是个人以公意作为最高指导而形成,因此公意是形成社会契约的前提条件。卢梭所认为的公意是指公共意志,不包括少数人的意志。美国学者所关注的民意(public opinion)与卢梭所称的公意相近,通常是指大部分民众对重要公共问题的态度、感觉或者观点。因此,少数人尤其是特殊利益群体的意志一般不被认为是民意。


  

  由于民意一般是指民众潜在的内心倾向,因此需要通过舆论表现出来,在社会舆论纷繁芜杂的时代,刑事司法系统如何才能识别真正的民意?美国学界一般认为,刑事司法系统对民意的了解主要来自三个渠道:第一,有关民意的传统观念;第二,民众在选举过程中对已有刑事司法政策的支持度;第三,相关的民意调查结果。上述对民意来源的考察无疑具有很大的启发性,但政策制定者是否准确地把握了真正的民意,这一点仍然值得质疑。


  

  美国学者朱利安·罗伯茨教授对上述民意来源渠道所特有的风险进行了分析。首先,有关民意的传统观念并不总是正确的。例如传统上认为民众更加倾向于严厉的量刑裁决,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同时,一些所谓的民意观念也可能具有误导性。例如一些民众之所以认为量刑偏轻,主要是由于民众认为已经判处的刑罚并没有实际上那么严重。其次,民众在选举过程中可能会支持特定的政策,但这种特定环境下的民众意见往往被舆论所左右。竞选过程中的政策主张更多地是出于策略方面的考虑,舆论可能并未真正体现潜在的民意,甚至可能会歪曲甚至掩盖真正的民意。最后一个问题与问卷调查有关。许多问卷调查的问题过于简单,导致被调查者的答案也比较简单。例如,如果民众错误地认为量刑没有实际上那么严重,当其被问及量刑是“偏重、适当或者偏轻”时,就通常会回答“量刑偏轻”。此外,还有一些问卷调查涉及的问题是以暴力犯罪甚至杀人犯等“典型的罪犯原型”为基础,并未涉及包括未成年人罪犯在内的所有罪犯,所以被调查者在回答上述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以偏概全的问题。鉴于罗伯茨教授的研究揭示出上述问题,刑事司法系统在通过前述渠道探悉民意时应当保持应有的审慎。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