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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不该这样的!浅谈尊师重教!

人民教师不该这样的!浅谈尊师重教!


赵书亚


【关键词】人民教师
【全文】
  

  【按】请朋友们、同学们,在评论中写一下你对中国教育的希望,尽量分条列出!(不要跑题哦,有的朋友的回复我看了,高薪养教,他感觉不纯净了,态度不对了,治标不治本,说的很有道理,现在学校很纯净吗?是不是保持现在的状态就好? 那怎么样才能吸引真正有才之人从教呢?这是关键,需要可持续性,可持续的为人民服务,)需要说明的是,我并非是抱怨自己的生活,而是从一个大层面上谈谈教育的问题!我一直会2点一线,电动车上,冒雪前行……,我没有想到过逃避,也不会逃避!高档酒店不舍得去,去孙八寨小吃我也喜欢!


  

  年终岁尾,我们人类都喜欢总结什么、展望什么?为的是有一个好的开端,诸如“万象更新”“风调雨顺”“”等这些在我幼时记忆中时常出现的春联,总是对未来充满着期盼,在那科技不发达的年代,却总伴有对未来的恐惧……


  

  做为一名普通的老师,我从事的是在别人看来最普通不过的教育,三尺讲台上、急匆匆的电动车上、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结冰抑或是大雪纷飞,我们都是那样的两点一线!大多教师都和我差不多,但是似乎中国的教育总不让人那么满意,甚至是不满意,还好没有医疗行业那么人人喊打!!


  

  为什么?我们的教育怎么了?是谁的责任?谁又敢负起责任呢?


  

  教育是国之重器,教育强则国强,于是乎,“科教兴国”上升为战略。但是现实操作中,这个战略却不是那么强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可以看出,受教育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当然也是应该应尽的义务,是权利义务的结合!教育是国家应尽之责!我翻阅了一些资料,宪法46条中蕴含着一个“教育权”问题,什么教育权呢?说法不一,莫衷一是!广义的“教育权”应该包括2个层面,一是狭义上的教育权,这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教育权2.学校教育权3.家庭教育权4.社会教育权),而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在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确认和保障的一项基本人权,属于社会经济权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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