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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主权理念是股权文化的核心内容

  

  《物权法》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推动作用不仅表现为保护投资手段和投资收益的具体制度设计,更表现为该法所体现的物权神圣、物权平等的法律理念以及旗帜鲜明地保护私人财产的政治信号。国家和社会要向旗帜鲜明地保护物权那样,旗帜鲜明地保护股权,积极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事业。


  

  上市公司经营者要敬畏股权


  

  上市公司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敬畏股权的股东主权意识,要全面尊重前述的各项股东权利,尤其是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分红权、监督权与转股权等。经营者要对投资者心存感恩心态。无论是借助信托关系或者委托代理关系说明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一点是明确的:面对广大股东而言,经营者承人之信,受人之托,纳人之财,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经营者要经常面壁思过,三省其身:吾为股东谋而不忠乎?经营者不仅要忠诚于公司和股东,而且要勤勉谨慎。既不能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低价牟取一己之私,也不能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低价牟取第三人利益;既不能消极地贬损股东利益,也要积极地增进股东利益。只忠诚、不勤勉,只勤勉、不忠诚,既不忠诚也不勤勉,都不符合经营者作为股东受托人的基本要求。


  

  经营者固然为商人,对待经营者定价固然要采取市场定价的思路,但要预防经营者对股东财富的不当掠夺现象。凡是符合股东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经营者年薪计划与股权激励计划都具有合法性,也会获得广大投资者的自觉认同和大力支持;反之,行之不远。尊重股权,不仅是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是珍惜经营者自己为股东服务的机会。如果经营者不珍惜,投资者完全可以改聘德才兼备的其他经营者。


  

  实践中,有些控制股东和管理层为躲避股东行使质询权而恶意临时改变会议地点、恶意找“托儿”在股东会上提出无关痛痒的问题以拖延时间、挤压公众股东质询时间。此种行为严重背离了股东主权思想,颠倒了主仆关系。建议《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禁止此种行为,并明确此种失信行为的法律后果。


  

  中介机构要树立投资者本位的理念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对自己的金融客户和消费者也要树立投资者本位的经营理念。证券公司对在本公司开户的投资者要从细节入手,主动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主动说服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远离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和资本市场。不能诱导或者坐视缺乏风险识别和负担能力的公众人士尤其是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和其他低收入人群进入股市,不宜片面宣传某农民工倾尽1万元的所有个人资产购买某只股票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个别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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