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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暴力维权

  

  一、暴力维权的原因解析


  

  (一)公力救济存在缺陷


  

  暴力维权作为私力救济的一种极端方式,存在诸多的弊端,甚至得不偿失,但为什么还是有人愿意冒险以身试法呢?由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公力救济制度的缺陷。相比私力救济,目前我国公力救济制度主要存在以下缺陷:1.公力救济经济成本过高。2.公力救济时间周期长、效率低。3.公力救济诉讼程序复杂,技术性强,不确定因素多。4.公力救济“执行难”,实效性低。相比之下,暴力维权更直接、更有效,面对维权者直接的暴力,侵权者迫于压力,往往在最短的时间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遭受权利侵害的人放弃公力救济转向私力救济乃至暴力维权,也是对公力救济“执行难”、实效性低的回避。


  

  (二)民众朴素的正义观


  

  从已经发生的暴力维权案例来看,仍有相当多的行为人为了寻求公正对待、为了讨个“说法”而选择了暴力。尽管学者们称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3],但却根深蒂固地生长在人们的心中。当实现正义的合法渠道被阻塞时,人们必然会转向其他救济途径,而这时暴力则成为最直接、最便捷、最经济的选择。用暴力手段来主张权利,成了行为人向社会宣示自我的一种方式[4]。“暴力维权”意识在中国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一部描绘社会底层人员通过暴力进行维权的小说《水浒传》,几百年来都让人们津津乐道。从打抱不平、拔刀相助、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等日常词汇身上,我们不难看出“暴力维权”意识早已深入普通人的思想观念。


  

  在法治秩序中,法律不仅意味着公平、正义,更是代表着一种希望。而现实中,尽管从名义上的相关制度来看,国家正在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为此也出台了诸多法律、政策,以图编织一张覆盖全体社成员的“正义之网”,遗憾地是,太多的法律、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被人为扭曲,保护弱者权利、关注社会公平、正义便成为一个美丽的说辞,企图通过法律匡扶社会正义似乎只是法律人的一厢情愿。保护社会成员尤其是弱者的权利,不是一个简单的依据法律的文本逻辑演进的过程,而是受到诸多现实条件的制约,只要国家未能及时清除这些制约条件,既定法律就有面临着被虚置的危险。当法律失去对权利的保护功能时,只会导致民众对法律的不信任,面对权利被侵犯,选择暴力维权便成必然。


  

  (三)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利益分化加剧


  

  利益分化,是“社会成员在利益拥有上的不同和差别,或者说社会成员原先在利益拥有上或者没有什么差别,或者差别没有现在大或者没有现在显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别出现了,或者原来不大的差别变大了,原来不显著的差别变显著了。[5]”在中国,这种利益分化最集中的表现则是收入分配的分化,即贫富差距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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