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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跨境毒品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问题

  

  在两岸之间不断强化区域合作、密切经贸联系和提升司法协助规格的今天,建立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运行的警务合作新机制尤为必要,两岸警方需要认真总结国际社会对贩运中的毒品实施控制下交付的成功经验,探索将这一侦查手段引入两岸区际警务合作中来,并在借鉴国际规范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把对毒品控制下交付的侦查合作方式扩大运用于查缉跨境犯罪的广泛领域。


  

  6.建立和健全毒品犯罪情报资讯交流机制


  

  “情报是我们一切思想和行动的基础”。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中的这句名言一语道破了情报的作用和地位。“毒品违法犯罪中,往往是在A国种植毒品原植物,在B国进行制作加工,再经C国中转贩运至D国出售消费。事实证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从非法种植、制作、加工、贩运到消费,已经形成了一个国际化的犯罪循环体系。”[24]毒品违法犯罪的跨国性、跨地区性决定了禁毒工作仅依靠一个国家、地区、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加强国际交流与协作,有效地打击和防范毒品违法犯罪。国际或区际合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情报的交流与协作。有的学者建议,在厦门和金门分别设立海峡两岸刑事案件协查办事处,全权处理两岸刑事案件司法协助和犯罪情报资讯交流事宜,并提议两岸各自设立的专门机构要实行定期会晤制度,传递交换刑事犯罪信息,讨论某些专门性议题。[25]这些建议都很有意义,但是由于政治原因,有些方案并不那么容易实现。笔者认为,两岸毒品犯罪情报资讯交流还是应该通过两岸间的官方或半官方的组织来实施为宜。例如,通过上文提到的通过大陆的“中国警察学会”和台湾地区的“刑事侦防协会”建立某种情资交流机制。


【作者简介】
薛少林,单位为厦门大学。
【注释】刘复晨:“蜂箱夹层藏着海洛因”,载《法制日报》2004年7月20日第10版。
参见2007年《台湾反毒报告书》。
郑佑民:“两岸合作打击毒品犯罪之研析”,载《展望与探索》2004年第2期。
朱晓莉、曹文安:“海峡两岸毒品犯罪的互动及合作打击困境”,载《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傅是杰:“闽台毒品犯罪问题研究”,载《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林锦村:“论海峡两岸之刑事司法协助”,载《法令月刊》1996年第12期。
数据来源于2007、2008年《台湾反毒报告书》。
参见2000-2009年《台湾反毒报告书》。
参见2008年《台湾反毒报告书》。
赵国强:“‘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事实上,台湾地区对两岸合作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更为突出,此种需要可从下文中的“1990 -2008年两岸函请对方协缉刑事犯统计表”中分析得出。
沈道震、刘进福、宋筱元、曾正一:《两岸合作共同打击毒品犯罪之研究》,台湾两岸交流远景基金会2003年,第104页。
同注引文。
唐荣智等:“海峡两岸司法协助课题研究”,载《台湾法研究学刊》2000年第1期。
笔者对此点深有体会,笔者曾遇过这样一个案例,台籍被告人事实上是由大陆走私麻黄素到台湾制毒的,但由于缺少台湾方面的相关制毒证据,此案只能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结案。
卓冬美在台涉嫌在一起卖春案中行贿警察,之后潜逃到大陆,遭台湾司法部门通缉。卓冬美逃到大陆后继续从事诈骗集团行骗,2009年4月初被大陆司法机关逮捕,并遭大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7月,福建省公安部门透过两岸司法协议,通知台湾“刑事局”派员接回。
2009年12月13日下午,白鸿森通过帮派分子杨浩雄安排,从台中荣总九楼病房,避开警方监控后,坐上接应车子,直奔台北县金山附近海岸,偷渡到厦门匿居。台刑事警察局和“法务部”先后行文给大陆相关部门,请依两岸司法互助协定,缉捕并遣返白鸿森和罗道坚。2010年3月6日,两岸司法部门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将因贪污案被判刑3年10个月脱逃大陆82天的国民党籍前彰化县“议长”白鸿森、同案被判刑4年4个月的其妹婿罗道坚以及协助逃跑的杨浩雄等共3人,由台警调干员从厦门经两门航线押解回台。
时延安:“海峡两岸刑事合作新时代的来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解读”,载《法制日报》2009年5月20日第12版。
高政异:“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之探讨”,载《2001年犯罪防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31-33页。
事实上,大陆的“中国警察学会”和台湾的“刑事侦防协会”的交流早在1995年就已经开始了。1995年,“刑事侦防协会”组织台湾现职警员组团赴北京,协商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破冰之旅。随后2001年大陆“警察学会”组团来台参访交流,借由两岸警方的互访,已成功奠定“携手共同打击犯罪、维护两岸社会稳定”基础,并开展两岸犯罪情资交换管道,拓建两岸刑事犯协助缉捕及遣返程序。
黄风:《引渡制度》(增订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2、6页。
杨宇冠、吴高庆主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解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57 -456页。
易志华:“跨境侦查合作中的控制下交付”,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马忠红:“情报在禁毒工作中的价值”,载《公安研究》2002年第6期。
谢立功:“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之规划—试拟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草案”,载赵秉志、何超明主编:《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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