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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欠据和借据的异同

收据、欠据和借据的异同


黄秩和


【关键词】收据;欠据;借据
【全文】
  

  看了同行齐精智的《借条与欠条在民间借贷中的巨大差异》后,给他写了评论,写到半道,有朋友非要邀出去吃饭。现在将其主要内容写成博文,与各位朋友讨论。


  

  收据、欠据和借据是民间的比较常见的三种法律凭证,用以证明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在证据的角度,它属于书证,而且都是关键性证据。


  

  一、概念


  

  收据也称支据或者收条,是在当事人收到款、物后为对方当事人出具的履行凭证。


  

  借据也称借条,是在当事人依据借款合同收到款、物后为对方当事人出具的履行凭证。


  

  欠据又称欠条,是当事人为确定债权而出具的法律凭证。


  

  二、收据、欠据和借据的关系


  

  1、收据、欠据和借据的相同之处


  

  收据、欠据和借据都是书面证据,用以证明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如果上面三种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那么他们在证据力的角度来看,是一致的,都具有书证的证据力。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进入诉讼后,不被依法排除的能力。一般认为他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能力。收据、欠据和借据在法律上的另一个共同之处,是三者都具有证明某种合同性质的法律事实,表示当事人意思自治确定合同法律关系的凭证。


  

  2、收据、欠据和借据的区别


  

  收据、欠据和借据的区别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收据、欠据和借据的最主要的区别是证明力的区别。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在本人看来,收据、欠据和借据的证明力是从小到大依次排列的。收据他作为直接证据,证明的就是出具收据的人,收到了什么东西。他不能单独证明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和消灭。如果他结合其他证据,就可以证明了。比如,一次收款,可能是消灭了某种合同法律关系或者侵权法律关系,当然也可以是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我们仅凭收条,是不能确定,发生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还是消灭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记得我第一次打官司,涉及的就是这个问题。一个朋友把钱借给别人,对方打了个收条,别人都没有人敢接,我接了。当时法官是我的一个远方的亲属,他就跟我说,我当了这么多年的法官,没见到拿着收条打官司的。但我的观点不同,收款人如果不承认欠款,那没有关系,举证责任倒置了,需要它证明收款消灭的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如果他不能证明,那他就应该根据不当得利之债返还所受到的款项。欠据的证明力是比收据的大的,它能直接证明债权的存在。而至于是什么债,他是不具有证明力的。相反,借据的证明力最大,直接证明这个债是借款合同产生的,是合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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