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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侵权的实体法问题初探

大规模侵权的实体法问题初探


朱岩


【关键词】大规模侵权;实体法问题;初探
【全文】
  

  一、案例导入——不断涌现的大规模侵权案件对现代侵权法提出挑战


  

  【案例一】“美国石棉案件(asbestos)”


  

  石棉具有各项优异性能,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被称为“工业的食盐”。从20世纪前半叶,开始有人提出石棉会引起肺部沉着病并有可能引起肺癌和间皮瘤观点,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1967年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名享受人寿保险的港口石棉搬运工死于石棉肺,其妻到法院起诉并首次获得巨额赔偿;后来马里兰州一位63岁的妇女声称石棉损害了她的健康,经法院判决成功索赔50万美元。这两案胜诉后,在律师的主导下逐渐发展成为集团诉讼(classaction)。[1]大规模的侵权诉讼导致美国环卫局(EPA)于1989年7月和1990年分两次颁布了禁止生产绝大部分石棉制品的法规。虽然美国第五巡回法院于1991年10月18日推翻了EPA的禁令,但因生产石棉的企业对巨额索赔的担心,陆续采取了工业生产中无石棉化的决定,给全球石棉工业造成严重冲击,导致石棉工业一落千丈。因石棉致人身损害的索赔案件和保险理赔案件至今仍绵绵不绝。石棉案件的审理工作,给美国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2]


  

  【案例二】“大头娃娃案件”


  

  2004年3月29日,新华社首次报道安徽阜阳地区因劣质奶粉造成的“大头娃娃”事件震惊全国上下。根据相关调查的数据,截止到2004年5月16日,仅安徽省阜阳市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而死亡的婴儿共计12人,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的婴儿229人。从国务院调查组共抽检各类奶粉586组,扣留、封存、暂停销售奶粉10多万袋的数据来看,受到各种程度伤害的婴幼儿的数目应当不限于新闻报道的数量。


  

  【案例三】“银广厦案件”


  

  银广厦案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该上市公司通过虚构企业利润等一系列造假活动,给广大投资者带来惨重损失,此外,该案件又是最高人民法院自“1.15通知”出台后受理的第一宗证券民事赔偿案。据至2001年统计,当年银广厦业绩造假被揭穿时,共有8万多人持有该股票,其中至少1万多人具有诉讼资格,如果全部起诉,索赔金额将达到60亿元。目前该案件仍然未审理结束。受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和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深感棘手,而大量的股民同时对案件的进展程度非常不满,这反映出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等原因所导致的大规模侵权案件已经逐步在中国出现。


  

  【案例四】“重庆开县井喷案件”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发生特大井喷事故,导致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中毒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的严重后果。经国家有关部门调查,“12.23”井喷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3]另有数据统计,当地群众中死亡232人(另有2名井上工人),住院549人,门诊就医者18096人,更有65632人被迫星夜离开家园逃难。此次事故使得离气井较近的开县高桥镇、麻柳乡、正坝镇、天和乡4个乡镇9.3万人受灾。此外,还造成严重的房屋倒塌、牲畜死亡和环境污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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