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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趋势的实践考察

  

  二、“刑法的刑事政策化”与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领域,刑法的刑事政策化特征非常明显,主要表现有:


  

  (一)人格成为刑事责任的根据


  

  西方许多国家的刑法规定将犯罪人的人格作为量刑的重要根据。德国刑法第46条规定,犯罪人的责任是量刑的基础,且应考虑刑罚对犯罪人将来生活产生的影响。法院在量刑时,应权衡对犯罪人有利和不利的情况。特别应注意下列事项: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行为所表露的思想和行为时的意图;违反职责的程度;行为方式和犯罪结果;犯罪人的履历、人身和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后的态度,尤其是为了补救损害所做的努力。属于法定犯罪构成事实的,可不予考虑。根据意大利刑法133条规定,法官在适用刑罚裁量权时,不仅要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而且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能力,即人格。法官应当根据下列情况认定犯罪人的犯罪能力:(1)犯罪的原因和犯罪人的特点;(2)刑事处罚前科,尤其是犯罪人在犯罪前后的品行和生活;(3)犯罪时的品行或犯罪后的品行;(4)犯罪人所处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生活环境。由于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的不同,英美法系的国家将人格纳入到刑事责任体系中的方式与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在美国,美国国会于1984年通过了《综合犯罪控制法》,该法中的《量刑改革法》规定联邦成立联邦量刑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量刑指南。{13}根据美国1992年的量刑指南,法官在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不仅要考虑犯罪的主观情况,而且要考虑犯罪人的个人情况,这些情况包括:(1)犯罪次数;(2)犯罪人的认罪情况;(3)年龄;(4)心理与情感状况;(5)身体状况;(6)就业记录;(7)犯罪中的作用。此外,还可以考虑犯罪人服兵役、公民资格、慈善、公众服务、就业捐款和善行记录。{13}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量刑指南,但将人格作为量刑考虑的因素是普通法的传统,法庭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与犯罪人有关的因素,如他的善良品行、他的懊悔等。{14}在司法实践中,将人格纳入刑事责任考量标准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建立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制度。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起诉后的刑事判决中,让法院调查官收集决定适当处遇及量刑所必要的资料的制度。{15}这一制度起源于美国的缓刑资格资料调查制度,后来基于处遇的个别化和科学化的考虑,逐渐扩展到其他处遇和量刑,并在许多国家得到广泛的应用。例如,在英国,在定罪与量刑前通常有两个程序:第一个程序是确定犯罪事实以及就犯罪人的性格和履历进行听证,检察官通常要就被定罪人的性格和履历提出证据;第二个程序是宣读法院为犯罪人所准备的报告,法院在裁决刑罚前,除了考虑检察官提出的报告外,还要考虑由probation officer、社会工作者或政府服务部门所提出的量刑前的报告。{14}将人格因素纳入刑事责任的考量体系具有重要的刑事政策意义,根据犯罪人的人格决定刑事责任的大小从而选择与之适应的刑罚,可以更好地发挥刑罚的特别预防功能,充分体现了量刑的科学化、合理化的理念,是刑法的刑事政策化的很好的实践模式。


  

  (二)保安处分制度在刑法中的确立


  

  保安处分是以人身危险性为基础的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虽然在理论上存在着保安处分与刑罚一元论与二元论的争论,但对于保安处分特别预防的刑事政策功能则没有任何争议。因而,保安处分自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国的刑法中迅速扩张和蔓延,成为现代世界刑法中的标志性制度。从世界各国立法考察,代表着保安处分制度完备体系的,当推1930年的《意大利刑法典》,该法典是保安处分制度完善化、成熟化的标志,是保安处分立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16}它首次将保安处分分为对人的保安处分和对物的保安处分,对人的保安处分又分为监禁性保安处分和非监禁性的保安处分。{16}二战后,几乎所有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都规定了保安处分制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德国刑法典。保安处分于1933年11月24日经习惯性引进德国,首先在青少年犯罪领域得到应用,后来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目前保安处分在德国已全面确立,被称为矫正及保安处分。{17}根据德国刑法典的规定,保安处分包括剥夺自由的保安处分和不剥夺自由的保安处分两类,前者包括安置于精神病院、安置于戒除瘾癖的机构、安置于社会治疗机构、保安监督;后者包括吊销驾驶执照和禁止执业。英美法系国家的保安处分不是规定在刑法中,而是规定在其他法律中。英国于1907年制定的《保护观察法》和《少年法》、1908年制定的《犯罪预防法》、1913年制定的《精神病法》中都规定了保安处分。{16}在美国的《模范刑法典》中没有保安处分之类的概念,但第6.13条规定了“代替追诉和判决的民事拘禁”,可以认为是与保安处分相类似的制度。《模范刑法典》第6.13规定,被追诉轻罪或者微罪的被告人是慢性酒精中毒者、吸毒成瘾者或者精神异常者,并且依照法律的授权,法庭可命令将其民事拘禁于医院或者负责医疗、精神病治疗或者其他矫正待遇的机关时,法庭可命令该拘禁并且驳回起诉。该拘禁令可以在认定有罪后作出,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以撤销入罪的裁断或者判决并且驳回起诉。如1981年欣克利刺杀里根总统,由于陪审团裁定欣克利患有精神病,因而法庭裁决欣克利进入伊利莎白精神病院进行无限期的治疗,直到他能证明对自己和他人都没有危险性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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