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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连带责任分摊请求权

  

  值得参考的是,尽管《侵权法重述·第三次·责任分担》的报告人之一格林教授(Prof·Green)也是欧洲侵权法起草小组的成员,但《欧洲侵权法原则》的起草在面临同样选择时,最终也是采用了更符合大陆法系传统的“事后二次分担规则”。第9: 102条第4款后段规定:“但是,在无法对责任人中的一人执行判决所认定分摊义务时,其分担份额应在其他责任人之间按他们的责任比例进行再分配”。


  

  综合上述考虑,笔者尽管对于美国侵权法上的“事前二次分担规则”制度的“未雨绸缪”精神赞赏有佳,但因其略有“杞人忧天”之意味,同时考虑到大陆法系民法典和我国民法理论一贯的思维方式,我国侵权法应采纳大陆法系“事后二次分担规则”。鉴于《侵权责任法》第14条第2款未对此作出规定,建议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时予以补充。


  

  (三)我国侵权法上的“事后二次分担规则”的具体规则


  

  第一,各个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分摊只有在任何一个债务人都能够负担自己的份额时,才能够顺利地进行。[13]612-613因此该规则的适用前提是分摊请求权行使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债务人不能承担其应有份额的情形。第二,不能负担的事由,包括无偿还资力、债务人死亡而继承人为限定继承、债务人行踪不明等。[19]404第三,对于原债务人不能负担的份额,其他债务人应该按照原有债务比例进行分担。[23]40第四,再分配后的分摊请求权性质,与再分配之前相同,其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也是再分配判决作出之时,时效期间也为2年。第五,不能偿还分担额之债务人并非被免除责任。苟已具备偿还之资力,或被发现行踪,除其请求权已罹于时效而消灭之外,仍应向各债务人分别偿还其分担额。[17]740如果首先无给付能力的债务人重又获得金钱,则应进行新的补偿。[13]613


【作者简介】
王竹,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注释】GeorgeA. Bermann 8c Etienne Picard (eds. ),Introduction to French Law,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8.
European Group on Tort Law,Principles of European Tort Law:Text and Commentary,Springer,2005.
桑德罗•斯奇巴尼.民法大全选译:债契约之债.丁玫,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周枏.罗马法原论(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Richard A. Epstein,Torts,Aspen Publishers,1999.
W. Page Keeton,et a.l,Prosser and Keeton on Torts,ed.,West Group,1984,
Glanville L. Williams,Joint Torts and Contributory Negligence:A Study of Concurrent Fault in Great Britain,Ireland and the Common-Law Dominions,Stevens,1951.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三版).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邱聪智.新订民法债编通则(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黄立.民法债编总论(修正第三版).台北:自版,2006。
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债法总论.杜景林,卢谌,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W. V. H. Rogers (ed. ),Unification of Tort Law:Multiple Tortfeasors,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4.
梅仲协.民法要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下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史尚宽.债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修订二版).陈荣隆,修订.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芮沐.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林诚二.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003。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上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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