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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体性侵权透视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的培植

  

  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制定良好的法律必须得到彻底、有效的执行,才能契合法治的宗旨。这就需要知识产权执法者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让侵权者无处可遁。调查表明,在盗版消费群体中,有12%的受访者是因不知道是盗版而误买,约有11%的受访者由于购买方便而买盗版,有41%的受访者是由于上当受骗而误买假冒侵权商品。这种盗版和假冒产品在市场上随处可见,正版与盗版、真品与假冒产品难以区分,甚至有些盗版进入市场的速度比正版还快,这意味着我国在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着力点及侵权整治方法上,存在巨大的改进空间。


  

  基于我国的国情,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均不容忽视。从发达国家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而我国因为地域广大、地方保护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并不多,而且判决赔款额度也不是很大,再加上诉讼周期长、执行难等情况,反而使维权主体维权的同时增大了损失,从而使得大多数的受害者望而却步。这就需要行政机关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管理和处罚,有效整顿和规范市场,对我国当前严重的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从而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净化市场,为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的培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然司法执法更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屏障。知识产权作为“诉讼上的权利”,诉讼维权是权利主体最后当然相对而言也是最有效的选择。据统计,200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3300余件,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罪为罪名定罪的近1000件。随着知识产权战略进程的推进,权利主体维权意识的增强,这类案件的比例必然会呈上升趋势。这就对知识产权司法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但要严格依法执法,更要提高司法执法的效率,真正让法律成为权利主体的“护身符”,让知识产权不可亵渎的尊严在法的护佑下熠熠生辉、张扬传承。


【作者简介】
杜荣霞,单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政法系。刘冰,单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政法系。
【注释】李立.两项调查透视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法制日报,2007-04-25。
李芳,李晓兵.面对群体性专利侵权,堵好?疏好?.河南日报,2008-04-24。
佚名.最大专利侵权案透视——拓普:创新猛虎不敌侵权群狼.经济参考报,2006-07-27。
孟玮,唐赛.知识产权与社会公正.北方经贸,2005,(1)。
赵俊林,郭虹.论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与和谐创新环境构建.法制日报,2009-06-10。
沈文庆.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中国科学基金,200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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