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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体性侵权透视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的培植

  

  《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公布的调查报告数据显示:88.44%的人购买过盗版的书籍、影像制品或电脑软件,没有购买过的只有11.56%;57.88%的人买过假冒名牌商品,没有买过的为42.12%。这表明,尽管近年来我国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有明显提高,但却并没有必然导致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准则随之提升。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公众对盗版、假冒和剽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容忍,及盗版、假冒商品消费群体的大量存在[1]。


  

  2.侵权维权艰难


  

  近年来,一些来自民间、虽然没有高科技含量,但经济实用的“草根发明”项目很多,如花生剥壳机、小吊机、粉墙机等。但这些小发明易于仿制,虽然发明人申请了专利,还是容易遭遇大面积、群体性的专利侵权,但维权之路却难得多。


  

  如前案例所述,知识产权权利主体面对公然的大面积侵权,愤怒之后肯定是维权,但侵权主体之所以敢堂而皇之地实施侵权,恐怕就不是几封“停止侵权的律师函”就能善罢甘休、偃旗息鼓的,诉诸于法律恐怕是最终的选择。


  

  而在侵权法领域,诉讼,历来是无奈之选。诉讼周期长、成本大、执行难是众所公认的事实。知识产权诉讼基于取证、认定等专业环节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拿专利来说,由于当前专利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专利侵权民事诉讼周期长,侵权认定难、赔偿难、执行难,侵权者打输官司就“跑路”等国情现状,发明人在经历了最初几年的维权后,这些专利产品的侵权仿制就到了失控的地步。也有发明人把时间和精力全部用于维权上,“誓把维权进行到底”,四五年官司下来,结果可能两败俱伤,荒废了自己的事业,丧失了发展机遇,挫伤了自己的锐气。而那些没有被来得及指控的侵权者,却迅猛崛起,“渔翁得利”成为行业的受益者[2]。前述所举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被侵权一案,其总经理赵林珍介绍说,在诉讼刚开始时,其他一些侵权企业都在观望,当时全国侵权轧机的数量只有八台;但官司一输一拖后,近三年时间里侵权轧机迅速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类同性、大规模、群体性侵权的势头越来越猛,目前国内侵权轧机的产量,每年以20多台的速度增长。过去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动辄需要数亿美元进口的轧机,现在却变得像“面条机”一样四处简单制造[3]。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也曾指出,国内一些地区经常出现跨省大范围的恶性群体侵权现象,而专利权人如果仅仅起诉其中一两家,则不能有效制止侵权;如果一一起诉,则不堪诉累,往往使专利权人陷于无奈。漫长无果的诉讼,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恶意侵权行为。


  

  针对著作权领域侵权的维权之路更是崎岖,甚至原创还没上市,盗版产品早已大行其道,可是诉讼维权却更加不易,往往连被告是谁都难以厘清,更别说胜诉之后执行的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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