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求真务实、肩负社会责任的人大经济法学

求真务实、肩负社会责任的人大经济法学


史际春


【关键词】求真务实;社会责任;人大经济法学
【全文】
  

  一、应运而生的中国经济法和经济法学


  

  经济法在中国是一个新兴法律部门,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随着农村实行“大包干”、对外开放和城市经济改革的启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经济合同法》(1981)等第一批经济性法律法规先后出台,经济法备受关注,经济法学很快成为“显学”,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人治和法律虚无主义,我国未能像苏俄那样制定适应计划经济的民法典,又鉴于实行计划经济,人们讳言民法的“私法性”,而且民法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也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就一直未能制订民法典。在此情形下,无法以民法原理来解释政府主导的改革开放和政府、企业、合同紧密相连的经济关系。第二,经过长期的“大锅饭”,法纪松弛,效率低下,浪费严重,比如企业间的经济关系不订合同,职工干活马虎、“磨洋工”,人们痛定思痛,整个社会呼唤、期待着经济法制,建设特区、引进外资,依赖“红头文件”也行不通。同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这样,顺应经济法制要求制定的法律法规,很自然地被认为就是“经济法”。第三,法学界一直跟踪着苏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学研究动态,了解苏联经济法的来龙去脉,改革开放伊始就将苏联的经济法学说引入中国,而苏联的现代经济法学说恰可合理地解释计划组织因素与商品价值因素相结合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与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实际相契合。


  

  在此背景下,1979年8月召开“民法、经济法问题学术座谈会”,在新中国法学史上第一次正式引入经济法概念,并从民法和经济法交互作用的角度对新兴经济法现象进行研究,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的起点。


  

  二、人大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从全国来看,在1979年下半年就有法律院系设立了经济法教研室,同时开设经济法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到潘静成和刘文华这两位经济法学科点创始人先后“归队”,在1981年成立了经济法教研室,开出经济法概论课程。此后,经济法教研室于1982年开设《经济合同法》,1983年开设《计划法》和《基本建设法》,1984年开设《(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和《环境保护法》,1985年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和《财政金融法》,1987年开设《土地法》,1992年开设《企业(含公司)法》、《竞争法》和《涉外经济法》等课程,学科体系日臻完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