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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推定规则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刑事推定规则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赵亮


【摘要】刑事推定作为证据证明的补充手段,在解决司法困境、提高诉讼效率方面有其独特的诉讼价值。但刑事推定也极易异化为免除证明责任和降低证明标准的借口。鉴于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推定的大量适用,防止其不当运用和滥用,需要从实体法上严格限制刑事推定的适用范围,在程序法上通过对被告人反驳权的实施与救济,以及在推定效力的认定等规则设计加以完善和规范。
【关键词】推定;价值;范围;规范
【全文】
  

  在司法实践中,证明犯罪事实有两种主要的方法:一种是利用现有的证据直接进行证明;一种是通过推定间接进行证明。近些年,无论是研究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推定这种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方式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在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各种建议稿中,几乎都有刑事推定规则的出现。刑事推定直接关系到刑事犯罪的认定:诸如主观罪过、犯罪目的、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的认知等,也关系到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问题,有必要对刑事推定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现状进行全面论证。


  

  一、刑事推定基本问题探讨


  

  推定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下可以做出不同的理解,主要的理解为:推定是根据某一事实的存在而作出的与之相关的另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假定,这种推定与证据问题息息相关,它可以免除主张推定事实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把证明不存在推定事实的证明责任转移于对方当事人。推定的基础在于:经验表明,当出现一定事实时,通常会有相应事实出现,两种事实之间存在经常性的联系,以至于当出现一种事实时,即可预见到另一事实的出现。[1]


  

  刑事推定规则是指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或已证明的事实来推论待证事实存在与否的一种假设,是运用逻辑上的推论而形成的证明规则。在推定规则中,已证明的事实被称为基础事实,待证事实被称为推定事实,两者基于某种因果上的常态联系,可由基础事实推断推定事实的存在。刑事推定规则主要有以下特点:(1)它是由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证明活动,无须主张者举证证明而直接认定某一具有或然性的事实或结论为法律真实的一种事实认定过程。(2)它是依据法律或已证明的事实进行推定,本质上与证据证明一样是一个事实认定过程,但对基础事实必须由司法机关承担证明责任。(3)它是对待证事实’进行的一种推断,通常是可反驳的,因为推定本身具有或然性,只有在没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时,推定事实才能认定为真实,从而将证明责任(反驳意见的权利)转移给推定对其不利的一方,但这种证明责任转移并非让其承担有罪或无罪的举证责任,而是只要提出该推定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即可。(4)它是一种运用逻辑推断形成的规则,必须有严格的适用条件。推定作为证据证明的补充,首先是一种程序意义上的证据规则,影响着控辩双方的证明责任,一方面免除控方对推定事实的证明责任,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施加给被告人证明推定事实不成立的证明责任,准确地说赋予其反驳权,反驳达到一定程度,推定事实即可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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